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晶)10月28日晚,笔者的朋友杨晓楠吃完饭扫码付账后看到支付宝提醒可以参与发票抽奖,扫描发票上面的二维码后她抽中了5元钱。“咦,发票每次都能这样抽奖?”她开心地问道。
据了解,这是我省在10月1日全面启动的有奖发票活动。推广的范围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并经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体行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物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有奖发票以各省辖市为摇奖区域,采取“两次”摇奖模式。第一次开奖为即开式(包括单位和个人消费者),奖项共分为5个等次,分别为2元、5元、10元、50元、100元。第二次为定期开奖(不包括受票方为单位的发票),原则上最高奖金10万元,最低奖金2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红字发票、代开的发票、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开奖时已作废的发票、自开票之日起已超过90天(不含)的发票不能参加开奖。另外,受票方为单位的发票和非正常户开具的发票不能参与二次开奖。
为方便消费者第一时间参与有奖发票,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发票管家”-—“发票抽奖”或微信小程序“河南税务有奖发票”进入发票摇奖页面。消费者扫描发票左上角二维码或录入发票相关信息,参与发票抽奖,中奖奖金即时充值到消费者支付宝或微信账户。已参与一次开奖并通过有奖发票模块采集过个人身份信息的,发票经过校验的,不管第一次开奖时中没中奖,都可以参与第二次开奖。也就是说,消费者在餐饮业、住宿业、娱乐业等行业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均可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参加一次即时开奖和一次定期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