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吴伟伟)10月19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即日起至2018年11月5日,是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时限。
参保范围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包括下列人员:
(一)农村居民;
(二)城镇非从业居民;
(三)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以下统称大中专学生);
(四)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据了解,此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
(一)调整个人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
(二)新生儿缴费标准。2019年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用缴费,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至当年年底。2018年出生的新生儿,错过缴费时间的,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可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照个人220元标准缴费,享受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逾期不再办理。
参保缴费方式为:各乡镇(街道)确定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点,并对社会及时公布。各乡镇(街道)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集中征缴。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持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确定的缴费点申报登记。
(一)办理委托代征登记
各乡镇(街道)明确主管副职和经办人员,负责乡镇(街道)所辖的村(社区)征收经办工作,协助所辖村(社区)到税务部门办理委托代征登记。
(二)组织征收
1.各村(社区)经办人员在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政策规定,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人员信息开展集中统一参保征缴工作,并将缴费信息汇总生成电子明细清册。2.市医保中心将经办人员提供的批量征缴数据导入医保中心业务系统,审核后生成批量征集流水号,将应缴信息交互至税务部门,将导入不成功的数据信息,反馈给各村(社区)经办人员重新核实。3.特殊群体的缴费。对于市民政部门管理的五保户、市卫生和计生部门管理服务的特殊群体人员,由以上两部门分别负责缴费工作。具体流程如下:(1)持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市民之家”税务部门社保征收窗口作委托代征单位登记,成为上述两类人员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代征单位。(2)到市财政部门申请专项补助资金,将补贴资金缴入税务部门待报解账户。(3)按照市税务部门提供的社保费委托代征导入模板,将上述两类人员名单及基本信息制作成电子版。持制作好的电子版和进账单一并到“市民之家”税务部门社保征收窗口进行缴费开票。4.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缴费。建档立卡贫困户跟随乡镇统一缴纳,费用先由个人承担,随后再由扶贫部门统一补贴。
(三)征缴入库
税务部门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交互的应缴信息开具缴款书,并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进行现金票证汇总,将经办人员转入银行(国库经收处)待报解账户的费款,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划入国库。
各村(社区)经办人员将批量征缴信息明细清册、连同税务部门开具的税票,作为在本村(社区)向缴费人进行公示的依据,在每年当地规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工作结束后,及时向本村(社区)缴费人进行公示,接受缴费人的监督。
据悉,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待遇享受时间是,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