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晓伟 通讯员 赵延峰)9月26日,记者从市物价办获悉,自10月1日零时起,怪坡景区门票价格由原来40元/人次降为30元/人次,降幅高达25%。为贯彻落实国家降低国有重点景区门票价格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8]74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降低怪坡景区门票价格。门票价格由40元/人次降为30元/人次。满60周岁不足70周岁的老年人及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周岁(不含18周岁)未成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享受半价优惠。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在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持士兵证、军官证、残疾军人证等相关有效证件的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持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均享受免费门票。同时,景区将严格落实规定的减免优惠政策,鼓励在现有减免政策基础上扩大减免优惠范围、优惠力度。景区在不超过规定门票价格基础上自主确定下浮门票价格或淡季门票价格。景区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其网站、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和相关服务等价格、门票减免优惠对象及优惠幅度,以及举报投诉电话等,自觉接受旅游者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区别本地外地游客设置两种门票价格,不得将门票、游览服务等捆绑销售,不得价外加价或强制代收其他任何费用。保障游客选择权,维护旅游市场正常价格秩序,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举报投诉电话:6612358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