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广辉)近日,笔者从市林业局获悉,我市自8月起开展“绿化模范单位(小区)”评选活动,并印发了《汝州市开展“绿化模范单位(小区)”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凡符合条件的机关、学校、厂矿、企业、部队和小区均可参加评选。全市各单位在自查、申请、上报的基础上,市绿化委将组织绿化园林方面的技术专家对照评选条件、标准和要求,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打分,期间网络投票将一并进行。市绿化委根据专家组打分和投票结果(总得分=专家评选得分×50%+网络(短信、电话)投票得分×50%)汇总出最终结果,再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别授予“全市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市绿化模范小区”等荣誉,在全市绿化工作会议和有关媒体上予以宣传,并作为申请省级绿化模范单位的首要条件。近两年内已获得市级以上绿化模范单位和乡镇的不再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