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朋乐)执行的目的在于定纷止争,市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既有“强制”,也有“温度”。8月2日,牛振民法官以刚柔相济的方式促成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和解。
两年前,牛某先后在吴某处购买化肥,经结算拖欠化肥款1.4万元,并出具有借条一张。吴某多次讨要无果后起诉至市法院,判决生效后牛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牛某便“人间蒸发”,执行干警多次找他都家中无人,电话联系不到,网络和传统查控也无任何财产,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7月30日,突然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牛某本人线索,要求对其进行拘留。执行干警一行随即找到长期躲避的被执行人牛某,开展了“特殊执行计划”。原来干警们发现牛某妻子患严重尿毒症,看病花费巨大,目前正在我市某医院重症监护室中,其本人正在陪护。执行法官也向其邻居亲朋了解到,近两年为了给妻子看病和抚养一双儿女,牛某已经向周围亲朋好友借了个遍。考虑到牛某的实际困难,执行法官决定舍弃强制拘留的“方案”。执行法官将牛某一家人的情况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反馈,希望申请执行人予以理解。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吴某和牛某达成了长期履行还款的和解协议,牛某对执行法官及申请执行人的理解表示深深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