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市民想方设法防暑降温。但也有一些人贪图凉快,在公共场所光膀子,给城市文明减分不少。
有人说,“酷暑难当,光膀子犯了哪条规定?”确实,光膀子并没触犯法律,然而这种行为在公共场所,既是对别人的不尊重,特别是对女性的不尊重,也是对自身形象的丑化,更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是对城市形象的减分。
天气炎热,走在大街上,大家都希望穿得清凉些,但穿得少不等于可以不穿。只顾自己凉爽,不但自己形象不佳,还置周围人群于尴尬之地,实在是太不文明。当然,许多人光膀子并不是有意为之,只是长期形成的一个不良习惯,只需有人加以善意提醒,或者公共场所增加一些警示,大家还是能明白事理的。
当前,在推进城市文明化进程的新形势下,出现在公共场合的光膀子市民,与城市的文明形象格格不入。尽管目前还没有约束光膀子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但是,出现在公众面前的光膀子们,难免会遭到大家的“白眼”。
此外,按照医生的说法,当气温高于皮肤温度时,皮肤吸收的热量会更多,人体感觉会更热。同时,强烈的日光易晒伤皮肤,裸露的皮肤易被蚊虫叮咬,病菌也更容易侵入。
所以,请在公共场所光膀子的市民快把你的衣服穿上吧,不然,你的行为不但羞红了城市的脸,还容易伤害到自己文明素质的提升还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希望“膀爷”们能把脱下来的“不文明”重新穿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