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晓伟 通讯员 杨亚涛)7月22日,记者从市物价办获悉,不得以电费名义收取用电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得与电费绑定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其他名义向用户变相收费,取消变电站间隔占用费、计量装置校验费等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7月底前全部清理已收取的临时接电费,立即落实减负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及系统备用费政策。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近日,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的通知》,并召开全省价格、电力部门会议,在全省开展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清理规范收费工作。接到通知后,我市物价管理办公室迅速成立工作组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组织电力部门落实降电价政策,全面清理规范以总表形式申请报装、向用户供电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用电行为,各类电网以外供电及房屋出租用电的经营者或出租者,要求电力部门要摸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同时,该办将根据上级要求,切实推进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失信行为建立信用档案和失信名单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