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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5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7-10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36批)

2018年7月10日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汝州市受理编号:

X410000201807020119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汝州市王寨镇胡庄村,1、村民晋团旗在村路口西开办的盖板厂,政府部门已经责令其停工,进行取缔和拆除,但是晋团旗为了非法牟利,晚上进行非法生产,污染环境,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但晋团旗有关系、有背景,乡政府及市主管部门包庇其不法行为,至今没有得到处理。2、村民胡庆平在其自家门口经营家用门厂,长期以来对出售的商品进行喷漆,污染环境,乡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也不管不问。

调查核实情况:

(一)涉案企业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晋团旗盖板厂于2014年在王寨乡胡庄村口路西开办,生产水泥制品,2017年5月王寨乡政府联合市环保局、市工信委等部门按照汝州市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的要求,对该盖板厂进行取缔。

胡庆平门厂位于王寨乡胡庄村,负责人为胡庆平,为胡庄村民,夫妻二人均为枣园煤矿下岗职工,从2013年起在家做卖门生意,曾自产自销过一段时间,但因技术和设备不符合环保相关规定,王寨乡政府在2017年责令其停止生产活动,现仅出售成品门,偶尔对一些旧门进行翻新。

(二)关于晋团旗盖板厂和胡庆平门厂非法生产及环境污染问题的情况调查

2018年7月4日,我市组织王寨乡政府、市工信委、环保局等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实地察看,晋团旗盖板厂现场除堆放部分沙、石料外,未发现任何生产设备,未发现生产痕迹;胡庆平门厂现场除几套待销售成品门及废旧钢材外,电源及其他设备已于2016年全部拆除到位,截止目前未发现生产迹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

1.晋团旗盖板厂于7月8日将厂内沙、石料及厂区内原有水泥底座进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毕。并要求其在未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前,厂区内禁止从事一切生产经营性活动。

2.胡庆平门厂于7月8日将现有废料清理完毕。并要求其在未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前,厂区内禁止从事一切生产经营性活动。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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