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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2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7-05

开展“金秋助学”助力脱贫攻坚

市总工会把考上大学的贫困户子女列入救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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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李军现刘建国)近日,市总工会下发了专题《通知》,持续在全市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并把已建档立卡且未脱贫的贫困农民工家庭子女列入救助对象,帮助考上大学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贫困户家庭子女圆梦大学。

市总工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利用“爱心助学”这个品牌参与社会扶贫,助力脱贫攻坚。据了解,今年助学的对象是,2018年考入国家本科院校并被正式录取的应届生,且父母任何一方已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的职工(含农民工)家庭子女;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困难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入学学费的困难职工或与用人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家庭子女;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低保职工家庭子女;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意外事故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在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中,已建档立卡且未脱贫的贫困农民工家庭子女,参加今年普通高招考试,被大专以上院校录取者。

对符合救助条件困难职工子女、贫困户家庭子女,要报送以下资料:《汝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助学救助登记表》、《困难职工档案表》、入户调查表(入户调查必须是两人以上并签字)、公示证明、单位证明(双章双签字);申请人的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爱人及年满18岁以上的子女提供有(无)固定收入证明及受助学生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申请人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及医药费单据等,有子女上大学的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困难农民工申请救助,还需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在职职工需提供本人近三个月的工资表复印件;享受低保的职工要报低保证复印件,下岗职工要报下岗证复印件。

市总工会今年开展助学活动,首次把考上大学的贫困户家庭子女作为救助对象,并且降低了救助门槛,凡被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户家庭子女都给予救助,切实帮助贫困户家庭改变现状,早日脱贫致富。同时,呼吁社会各界积极组织捐助活动,多方筹措资金,并动员单位和个人与贫困学生进行结对帮扶,帮助困难职工子女、贫困户子女完成学业。

据悉,“金秋助学”活动自6月26日开始,7月31日申报结束,8月下旬将举行“金秋助学”资助仪式发放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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