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伟伟)近日,记者从相关会议上获悉,市地矿局从6月26日起至8月底对全市露天矿山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的范围包括以露天方式开采、有全部有效采矿权的矿山。检查分为准备部署阶段、企业自查阶段、集中检查阶段、问题整改阶段等四个阶段进行。当前为企业自查阶段,要求全市所有露天开采矿业权人,要按照要求认真自查。检查重点为,开采范围是否在批准的矿区范围或采区范围内,是否与开发利用方案一致;开采方式是否符合开发利用方案及有关要求,是否还存在高边坡、一面墙式开采;开采矿种是否与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种一致;剩离物是否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的剩离物是否处置过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资源初级加工及利用方式,“三率”是否符合开发利用方案要求;矿山固体废弃物(剩离物)堆放或利用方式,是否符合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污染治理不规范、排放不达标的,是否依据豫政办【2018】14号文件要求开展“一矿一策”整治、验收或关闭;矿业权人是否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开展土地复垦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制定的分期复垦工程是否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土地复垦费用是否按要求分期预存、支取。
此次专项检查安排,采取企业自查、县级全面检查、市级抽检指导、省级督导抽检的方式进行,各有关单位对被检查矿山企业,要建立台账,留存文字、照片、视频资料。检查工作不仅要核对矿山企业的自查报告,还要对各种方案进行对照,以确定矿山企业的义务履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