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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9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7-02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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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河南省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肃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的通知》要求,现将6月30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信访举报件情况公示如下:

6月30日,我市收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33批信访举报件共6件,涉及米庙镇、汝南办事处、小屯镇,现正在办理。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河南省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肃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的通知》要求,现将7月1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信访举报件情况公示如下:

7月1日,我市收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34批信访举报件共4件,涉及汝南办事处、煤山办事处、临汝镇、米庙镇,现正在办理。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5批)

2018年6月30日

一、汝州市受理编号:

X410000201806220067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汝州市王寨乡下陈村货厂边的河南荣吉实业有限公司,挂羊头卖狗肉,超范围经营,生产劣质油漆的企业,并且经常冒充国际名牌,销往全国各地,年利润达到3000多万,生产的劣质油漆所产生的气味,使我们村的学生和村民的身体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且利用黑恶势力恐吓染病的村民,医药费不但分文不出,而且不准举报。经多次举报一直没有效果。

调查核实情况:反映问题属实。

(一)关于河南荣吉实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属实。河南荣吉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汝州市汝南街道王寨村,紧邻下陈村,有营业执照。该公司建设有年产5000吨纳米腻子生产线项目,2016年11月3日在汝州市发展改革委进行备案。2017年8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汝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

(二)关于反映的下陈村货厂边的河南荣吉实业有限公司,挂羊头卖狗肉,超范围经营,生产劣质油漆的企业,并且经常冒充国际名牌,销往全国各地,年利润达到3000多万的情况调查

经查,该公司主要是生产纳米腻子粉,目前因自身原因处于停产歇业状态,车间存放有生产腻子粉的原材料及部分腻子粉产品,产品为“岁红”牌内墙纳米干粉材料和“岁红”牌外墙纳米干粉材料,该产品上使用的“岁红”商标系该企业自有注册商标,没有发现该公司有生产油漆的设备,也未发现有其他品牌商标的产品。未发现该公司有超范围经营、生产劣质油漆、冒充国际名牌行为。

(三)关于反映的生产的劣质油漆所产生的气味,使我们村的学生和村民的身体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且利用黑恶势力恐吓染病的村民,医药费不但分文不出,而且不准举报的情况调查

该公司不生产油漆,主要生产纳米腻子粉,现场检查时,未闻到有油漆的气味。经走访附近的汝州市新星寄宿学校,该校表示未发现有造成学生及老师身体伤害的现象。经走访附近村民及临近沿街商铺,均表示未闻到油漆的味道,也未见及听说有人因病到河南荣吉实业有限公司讨要说法被恐吓。经市公安局查询近两年来的报案记录,未发现该公司与其他人因矛盾纠纷,发生打架斗殴或黑恶势力犯罪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由汝州市汝南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企业的属地责任监管,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同时处理好周边群众关系,做好环境信访维稳工作。

2.由市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局加强对该企业的行业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罚。

问责情况:“无”

二、汝州市受理编号:

X410000201806220055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汝州市杨楼镇小程村村南山坡一无名养猪场,2017年一外地老板在这里租了近200亩土地(属于已实施过的退耕还林区)建养猪场,年底开始存栏,在相对偏僻地势较低的位置挖了一个较大的化粪池,场内的粪便和病死猪全部集中汇集在这里,既没有粪便处理设施,也没有资源再利用,且化粪池的上方没有封闭,底部没有硬化,完全靠自行往土地下渗透,此养猪场重点产生的一是空气污染,东南风来时恶臭气味弥漫整个空中。二是地下水污染,此养猪场所在的区域东西有两条沟,位于下方西边的沟水质受污染发黄发黑且臭气熏天。

调查核实情况:反映问题属实。

(一)关于群众无名养猪场基本情况

属实。群众反映的无名养猪场为河南嘉汇生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6年9月8日成立,位于杨楼镇小程村东南侧,法定代表人董世华。2016年12月6日,汝州市发展改革委对河南嘉汇生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出栏12万头商品猪建设项目备案。2017年9月22日,汝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年出栏12万头商品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了批复。

(二)关于反映河南嘉汇生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租用的200亩土地(属于已实施过的退耕还林区)建养猪场,年底开始存栏,在相对偏僻地势较低的位置挖了一个较大的化粪池,场内的粪便和病死猪全部集中汇集在这里,既没有粪便处理设施,也没有资源再利用,且化粪池的上方没有封闭,底部没有硬化,完全靠自行往土地下渗透,此养猪场重点产生的空气污染,东南风来时恶臭气味弥漫整个空中问题的调查情况

部分属实。2016年9月10日,河南嘉汇生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与杨楼镇小程村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土地面积176亩,租赁时间自2016年9月10日起至2046年9月10日止,期限为30年,用于养殖使用。该公司有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养殖代码证。

目前已建成猪舍25栋,剩余猪舍还未建成,粪污处理设施有三级沉淀池一座,250m3左右,为水泥结构,符合防雨防渗防溢漏标准;氧化塘一座,15000m3左右,铺设防渗膜,符合防雨防渗防溢漏标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备一台;沼气设施正在建设中。1-10栋猪舍于2017年底至2018年3月24日养过一批育肥猪,3月24日生猪全部出栏,猪舍冲洗干净后空置至今。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废水经地埋管道通往三级沉淀池和氧化塘处理后,用于灌溉该场配套林地200亩。

3月24日以来该场已无生猪存栏。粪污废水等收集处理设施均符合防雨防渗防溢漏标准,无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现象。截至2018年3月24日,该场共处理病死猪52头,由绿源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

(三)关于反映地下水污染,此养猪场所存在的区域东西有两条沟,位于下方西方的沟水质受污染发黄发黑且臭气熏天的调查情况

部分属实。该猪场西侧有一条由南往北的沟,现场查看沟上游和下游均无发现水体。未发现水质受污染发黄发黑且臭气熏天的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由汝州市杨楼镇政府加强属地责任监管,监督涉案企业按期完成整改,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同时处理好周边群众关系,做好环境信访维稳工作。

2.由汝州市畜牧局加强对畜禽养殖行业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3.由汝州市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国土局按照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监管,防止造成环境安全隐患和次生灾害。

问责情况:“无”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6批)

2018年6月30日

汝州市受理编号:

X410000201806230052

反映情况:杨楼镇李庄村乌鸦张自然村村民举报我村汝河段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污染的事实。汝河在我村境内有1500米,建有4个养殖厂,其中支部书记张木伟的猪厂最大,占地20亩,污水粪便直接排到汝河里。这次环境整治,两个厂都勒令拆除,张木伟和他弟弟的两个猪厂动也没动,养殖厂需建在离主河道1000米远的地方,他们直接建在汝河滩上,离主河流不到50米,现在还在继续养殖,为什么有的拆除有的不拆除?有权有钱就可以违法?同时张木伟和他侄儿张洋洋采石挖沙,破坏防护林地150亩,使我村绿水清川的汝河滩变成了乱石滩,严重地破坏了我村汝河段的生态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

(一)反映的4个养殖厂的基本情况

属实。4个养殖厂分别是:1.汝州市利群牧业有限公司,现生猪存栏161头,母猪9头,属于规模以上养殖厂,距离北汝河50米,负责人为该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木伟;2.张进伟养猪厂,现生猪存栏117头,母猪23头,属于规模以下养殖厂,距离北汝河超过1000米;3.张占福养猪厂,属于规模以下养殖厂,在北汝河河道内;4.张保国养鸭场,属于规模以下养殖厂,紧邻汝河河道。

(二)反映的其中支部书记张木伟的猪厂最大,占地20亩,污水粪便直接排到汝河里。这次环境整治,两个厂都勒令拆除,张木伟和他弟弟的两个猪厂动也没动,养殖厂需建在离主河道1000米远的地方,他们直接建在汝河滩上,离主河流不到50米,现在还在继续养殖,为什么有的拆除有的不拆除?有权有钱就可以违法的情况调查

部分属实。我市2018年5月份开展北汝河及其支流沿线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活动,按照下发文件《汝州市北汝河及其支流沿线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对北汝河主流两侧1000米、支流500米范围内养殖场进行摸排,建立台账;对北汝河及支流沿线规模以下的畜禽养殖场(户)实施关闭拆除,规模以上的畜禽养殖场(户)全面实施污染整治,并配套升级粪污处理设施,实现达标减量排放。该村涉案的4家养殖厂中:利群牧业属于规模以上养殖厂,按要求需进行综合整治,经现场调查建有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并正常使用,且在环保局备案,不存在污水粪便直接排到汝河的情况;张保国养鸭厂和张占福养猪厂属于规下养殖厂,按要求需进行关闭拆除,目前已全部清圈,正在拆除养殖设施;张进伟养猪厂距离北汝河较远,不在此次整治范围内。所以张木伟的利群牧业养殖场和张进伟养猪厂此次未拆除,只拆除了张保国养鸭厂和张占福养猪厂。我市养殖场(户)的拆除与整治标准是统一的,并不是有权有钱就可以违法。为处理好周边群众关系,杨楼镇政府引导张进伟养猪厂正在转移活体,拆除圈栏。

(三)关于反映张木伟和他侄儿张洋洋采石挖沙,破坏防护林地150亩,使我村绿水清川的汝河滩变成了乱石滩,严重地破坏了我村汝河段的生态环境的情况调查

基本属实。张洋洋,张光伟之子,张木伟侄子。2010年,张光伟在杨楼镇李庄村乌鸦张自然村汝河南岸建洗砂场,该场除2013年至2014年未办理采砂许可证外,其余时间均办理采砂许可证。2015年初张光伟因病去世后,该洗砂厂由张光伟之子张洋洋接管经营。张洋洋经营砂场期间,将李庄村部分村民的土地征用后,把土地上的零星树木推倒清理后采挖砂石。2016年9月张洋洋将生产设备和房子以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汝州市寄料镇寄料村村民郭冰冰,郭冰冰注册登记该砂石场为“汝州市杨楼瑞源砂石场”。

2017年5月12日,经汝州市林业局林业工程师、平顶山市丹阳林业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师和汝州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共同对该砂石场进行勘验:该砂石场共占用土地面积39.98亩,其中占用林地面积27.6亩,林地地表地貌遭到严重破坏,恢复林地的原有功能十分困难。2017年6月1日,汝州市森林公安局决定对汝州市杨楼瑞源砂石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侦查。经汝州森林公安局民警侦查后认定该砂场内的林地遭到严重破坏的行为是张洋洋所为。2018年1月30日,汝州森林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洋洋刑事拘留,2月2日张洋洋被依法取保候审,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2017年9月份杨楼镇政府对该砂石场取缔后至今未再生产。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由汝州市杨楼镇政府加强属地责任监管,监督涉案企业按期完成整改,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同时处理好周边群众关系,做好环境信访维稳工作。

2.由汝州市畜牧局加强对畜禽养殖行业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3.由汝州市林业局、环保局、水务局按照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监管,防止造成环境安全隐患和次生灾害。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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