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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6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6-27

市法院、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巧妙配合速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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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张朋乐)6月22日,市人民法院3名执行干警在法官牛振民的带领下,联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不到一个钟头时间成功执结两起借贷纠纷案件。

高某与陈某曾共同向第三人闫某借款91万元用于投资,并承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借款到期后,债权人闫某向高某、陈某讨要借款,陈某以自己对高某有债权为由,百般推脱,无奈高某归还闫某借款本金及利息100万元整。之后高某向市人民法院以追偿权纠纷起诉陈某,经我市人民法院一审、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被告陈某应偿还原告高某投资款13.5万元。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经查控陈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未找到陈某本人,案件一直未能及时办结。就在此时,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线索,被执行人陈某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有执行自己的标的为16万元的借款案件。牛振民考虑可通过双方法院将两起案件合并执行,随即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协调配合下,将高某与陈某债权、债务相冲抵,促使两个执行案件一件执行完毕,另一件达成执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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