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凝心聚力献爱心、精准扶贫奔小康”捐赠单位名单市卫生计生委召开以案促改动员会暨警示教育大会汝州市民政局关于2017年度社会组织年检结果的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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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4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6-25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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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6批)

2018年6月23日

汝州市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150117

反映情况:汝州市夏店镇关帝庙村村北,有一个石料厂,夜间生产,噪声扰民,存在安全隐患。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汝州市夏店镇关帝庙村村北石料厂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石料厂实为汝州市天晟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石灰岩项目,位于夏店镇关帝庙村北约1.8公里处,2015年2月经汝州市发展改革委立项,后经延期于2017年5月开始施工建设,2017年11月20日汝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关于汝州市夏店镇关帝庙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汝环审批〔2017〕18号),2017年12月20日汝州市地矿局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4104822017

127130145588),2017年12月22日汝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关于汝州市天晟实业有限公司关帝庙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办理采矿许可新立手续征求意见的复函》(汝国土资函〔2017〕183号),2018年5月15日汝州市安监局出具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备案意见书》,该项目相关审批手续齐全。

(二)关于反映夜间生产、噪声扰民的调查情况。

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汝州市天晟实业有限公司的关帝庙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经联合检查及夜查,该企业不存在夜间生产问题。该企业为完成环保、安监等相关部门要求,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在晚上进行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噪声,但是,该厂区距离关帝庙约1.8公里,噪声对该村群众生活没有产生影响。同时,督促该企业在白天进行建设施工,停止晚上施工作业。

(三)关于反映存在安全隐患的调查情况。

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厂区和通往关湾线的沥青道路正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用电、建筑施工、用水、饮食、道路等方面均需加强安全方面的防护和日常监管。

整改情况:已经对企业加强安全巡查和监管,在重点位置设置警示标示,已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无”。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7批)

2018年6月23日

汝州市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150051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汝州市汝南办事处,瑞平电厂门口向东走100米在往北走500米有两家废品站,医疗垃圾粉碎以后废水通过暗道,排放到铁路的水塘。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两家废品站的基本情况。

举报件中涉及两家废品站分别是汝州市汝南正法废品收购点和汝州市汝南晓利废品收购点。其中,汝州市汝南正法废品收购点位于汝州市汝南办事处电厂对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P2410482M A443Q P04N,2017年06月26日注册,经营范围:生活废品收购;汝州市汝南晓利废品收购点位于汝州市汝南火电厂西隔壁,有营业执照正、副本,2016年10月11日注册,注册号:410482615299133(1-1),经营范围:生活用废品收购。

(二)关于医疗垃圾粉碎以后废水通过暗道,排放到铁路的水塘的情况调查。

反映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6月17日,我市组织市政府督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卫生计生委及汝南街道办事处成立联合调查组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未发现两家废品收购点有医疗垃圾或粉碎医疗垃圾的设备及工艺,也未发现有暗道。但汝州市汝南正法废品收购点院内有一南北走向的干枯明沟,该明沟为土沟,宽约0.3米,长约17米,南侧有一小蓄水池,该蓄水池已废弃不用。

铁路北侧有一水塘,该水塘为汝南街道粪堆赵村村民潘中红个人的鱼塘,该水塘距离涉案两家废品收购点约350米,没有发现有暗管或明渠将该水塘与这两家废品收购点相连。同时,汝州市环保局对该水塘水质取样检测,水塘水质各项指标均正常,水质无污染。经询问水塘业主潘中红,从未出现水质有污染情况,现场核查时,有群众正在该水塘钓鱼。

整改情况:按照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城市规划区内禁止设立废品收购站,当即要求汝南街道办事处取缔两家废品收购点,2018年6月18日,两家废品收购点已连夜对其院内收购的废品全部进行清理,现已取缔到位。

问责情况:“无”。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8批)

2018年6月23日一、汝州市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60092

反映情况:汝州市蟒川镇河西村,村长吴国强毁坏植被,后山山坡的土地被破坏,将土方倒卖,造成山体损坏。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吴国强,男,现年58岁,现任平顶山市汝州市蟒川镇河西村村主任。2017年底,蟒川镇政府在修环镇路时需土石方垫路基,工程队负责人郭军通过村主任吴国强,与村民佑福州协商,采挖佑福州个人承包地(荒坡地)土石方。吴国强在中间协调,垫好路基后,郭军给佑福州1500元钱补偿款。

6月18日,经汝州市林业局、地矿局、国土局现场核查,该地属于未利用地,不是林地和耕地,不属于矿山资源,不存在私采乱挖国家矿产资源问题。

整改情况:1.蟒川镇政府对吴国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检查。

2.由蟒川镇政府在开挖土方的地带撒种草籽,做好开挖土方地段的生态修复工作。

问责情况:“无”

二、汝州市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60082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汝州市林汝镇乡李庄村,村支部书记李喜朝将铸钢厂的上千万吨有害性沙子拉到妙水寺的白云山上,危害极大,破坏环境,造成污染。下雨天从山上流下的水污染庄稼。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铸钢厂的基本情况。

铸钢厂原为临汝镇钢厂,于2010年关停,在汝南工业区成立天瑞集团铸造有限公司。

(二)关于反映李喜朝将铸钢厂的上千万吨有害性沙子拉到妙水寺的白云山上,危害极大,破坏环境,造成污染,下雨天从山上流下的水污染庄稼的情况调查。

该情况部分属实。2010年前,临汝镇北李庄村党支部书记李喜朝与临汝镇钢厂签订协议,将临汝镇钢厂的型砂运至北李庄型砂冲洗厂,经冲洗后,临汝镇钢厂回购,自临汝镇钢厂关停后,该型砂厂也停止生产,并拆除设备。在李喜朝运营型砂厂期间,租用了北李庄村的矿坑,作为型砂厂原料堆放处,此堆放点位于妙水寺东约200米处的山上,现存型砂约3000吨,自2010年北李庄型砂厂停止经营后一直堆放至今。市环保局经对周围地下水取两个点位进行监测,水质各项因子均在标准范围之内,未发现饮用水源受污染现象。该砂存放于山坡废弃矿坑,周边几百米外全是住宅和厂区,没有庄稼地,污染庄稼一说不实。

整改情况:1.责令协议签订人李喜朝立即对型砂堆用塑料布进行全面覆盖,避免扬尘及雨水冲刷溢流污染,四周用土压实,目前已落实到位。

2.由天瑞集团铸造有限公司在7月15日内将上述型砂进行回收或无害化处置。目前,天瑞铸造有限公司正在与河南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协商,计划运往赤泥堆场进行安全填埋。

3.已对临汝镇北李庄村党支部书记李喜朝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问责情况:对临汝镇北李庄村党支部书记李喜朝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三、汝州市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60101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1.平顶山市汝州市庙下镇杨庄大队尚庄村南200米原九龙牧业养殖厂大院内有一家废旧水泥袋子加工厂,洗袋子污水乱排放,灰尘满天飞,毒气刺鼻。2.汝州市杨楼镇口子孙村南200米河西有一家化工袋子加工厂,污水直接排入河中,烟气冲天,气味刺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关于平顶山市汝州市庙下镇杨庄大队尚庄村南200米原九龙牧业养殖厂大院内有一家废旧水泥袋子加工厂,洗袋子污水乱排放,灰尘满天飞,毒气刺鼻的情况调查。

反映情况部分属实。九龙牧业养殖厂(汝州市九龙牧业有限公司)位于庙下镇杨庄村尚庄自然村,该养殖厂自2016年底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经调查核实,养殖厂大院内堆放有少许废旧编织袋,未发现其他生产痕迹,无污水乱排,灰尘满天飞,毒气刺鼻现象。

整改情况:目前,已督促企业将废旧编织袋清理完毕。

(二)关于汝州市杨楼镇口子孙村南200米河西有一家化工袋子加工厂,污水直接排入河中,烟气冲天,气味刺鼻的情况调查。

反映情况部分属实。信访件涉及口子孙村实际位于我市王寨乡辖区内,所举报化工袋子加工厂实为河南瑞聚源实业有限公司。经核实,该企业投资项目已经市发改委备案,在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并获得市环保局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目前,该企业尚未建成投产,机器设备未安装到位,无生产迹象。经现场调查,该企业院内有一条自北向南的泄洪沟,用于雨季泄洪,目前处于干涸状态,未发现有污水排入沟内,不存在烟气冲天,气味刺鼻现象。

整改情况:责令该厂将仓库内堆放的编织袋原料按规定规范存放,目前已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无

四、汝州市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70002

反映情况:汝州市临汝镇,1、北李庄村村干部把工业垃圾拉到庙水寺东北方向200米处,造成矿山及水源污染。2、林坡路与4705工程铁路交叉口北李庄村支部书记李喜朝退耕还林改成型砂厂,堆积大量型砂造成土地和水源污染。3、反映多次乡政府与北李庄村李喜朝勾结,掩盖事实真相,属于黑社会性质。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关于反映北李庄村村干部把工业垃圾拉到庙水寺东北方向200米处,造成矿山及水源污染的情况调查。

该情况部分属实。2010年前,临汝镇北李庄村党支部书记李喜朝与临汝镇钢厂签订协议,将临汝镇钢厂的型砂运至北李庄型砂冲洗厂,经冲洗后,临汝镇钢厂回购,自临汝镇钢厂关停后,该型砂厂也停止生产,并拆除设备。在李喜朝运营型砂厂期间,租用了北李庄村的矿坑,作为型砂厂原料堆放处,此堆放点位于妙水寺东约200米处的山上,现存型砂约3000吨,自2010年北李庄型砂厂停止经营后一直堆放至今。市环保局经对周围地下水取两个点位进行监测,水质各项因子均在标准范围之内,未发现饮用水源受污染现象。

整改情况:1.责令协议签订人李喜朝立即对型砂堆用塑料布进行全面覆盖,避免扬尘及雨水冲刷溢流污染,四周用土压实,目前已落实到位。

2.由天瑞集团铸造有限公司在7月15日前将上述型砂进行回收。目前,天瑞铸造有限公司正在与河南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协商,计划运往赤泥堆场进行安全填埋。

3.已对临汝镇北李庄村党支部书记李喜朝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关于反映下林坡路与4705工程铁路交叉口北李庄村支部书记李喜朝退耕还林改成型砂厂,堆积大量型砂造成土地和水源污染的情况调查。

部分属实。举报人反映的型砂厂实际上为2010年关停的李喜朝的北李庄型砂冲洗厂。李喜朝曾在该厂区建设免烧砖厂,已于2017年取缔。对免烧砖厂场地刨挖发现存在有少量残留型砂洗后的废渣,目前已对免烧砖厂刨挖出的废渣用塑料布进行覆盖,与上述型砂一并运往赤泥堆场进行安全填埋。

(三)关于反映多次乡政府与北李庄村李喜朝勾结,掩盖事实真相,属于黑社会性质。

经公安部门调查,没有明显证据证明信访人反映的上述问题。

问责情况:对临汝镇北李庄村党支部书记李喜朝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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