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予金城捐资百余万元助脱贫主动扶老人 汝州好人多要闻简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6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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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7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6-13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6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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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河南省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肃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的通知》要求,现将6月12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信访举报件情况公示如下:

6月12日,我市收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12批信访举报件共1件,涉及汝南街道,现正在办理。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6批)

2018年6月13日一、平顶山市汝州市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060070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汝州市杨楼镇大程村东南山坡上,有多辆大卡车偷排废弃化学品,污染周边农作物,气味刺鼻,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此案件是外地运输工业废液车辆(涉嫌3家外地化工企业)违法向我市境内倾倒废液的突发事件,我市正在进行应急处置。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平顶山市汝州市杨楼镇大程村东南山坡上,有多辆大卡车偷排废弃化学品调查情况。

案件发生地位于汝州市杨楼镇大程村东南山坡上,河南恒联农牧有限公司院内。该公司占地2300多亩,猪舍及办公楼基本建成,公司已闲置多年。2018年5月,汝州市环保局12369举报中心接群众举报,反映杨楼镇高沟村西有人倾倒工业废液,气味难闻。我市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院内多个人工挖掘土坑内倾倒有工业废液,其中两个坑内底层衬垫有防渗膜。现场气味刺鼻难闻,地面上有部分倾倒痕迹。案发地点位置偏僻,周围少有居民,且公司长年闲置,无人看管,不易发现。

(二)关于偷排废弃化学品污染周边农作物,气味刺鼻,污染环境调查情况。

为做好该案件的应急处置,我市立即成立了“汝州市杨楼镇辖区倾倒废液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指挥部”,安排人员对采集案发地废液进行检测,经分析倾倒废液呈强酸性,且含有毒物质,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要求市公安局迅速立案侦办,市人民检察院启动司法监督。目前,河南省公安厅已将该案件挂牌督办,汝州市公安局已对部分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同时立即向河南省环保厅报告,并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省环保厅接到我市报告后,多次派领导和专家来实地察看。我市按照省环保厅的要求,请第三方技术公司编制了应急处置方案,经过专家评审认定,方案切实可行。我市按照处置方案立即进行处置,当时气温较高,化学反应过程中导致下风向有一定气味,但由于该地点四周空旷,对周围村民及农作物没有造成较大影响。

目前,我市已按处置方案将废酸液处置完毕,处置后的废物由专业危险品运输公司采用专用车辆运送至有资质的天瑞汝州水泥有限公司进行贮存、协同处置。为防止雨季引发次生污染,对废液坑周围建立围堰和引流渠。现各项后续工作正在稳步进行,污染已得到有效控制,环境安全隐患已基本消除。

问责情况:无

二、平顶山市汝州市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070018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汝州市米庙镇一五张村北1公里处,有家加工水泥编织袋厂,污水直排到厂东边的沟里,污染严重,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平顶山市汝州市米庙镇一五张村村北1公里处,有家加工编织袋厂的情况调查。

该加工编织袋厂位于米庙镇一五张村北坡地,企业负责人梁建伟。2018年2月该厂借春节放假之机,私自安装设备购买物流包装袋及饲料袋为原料加工塑料颗粒。5月15日,米庙镇在“散乱污”企业取缔“回头看”巡查时发现了该企业,当即对其下发了取缔通知书,要求立即停产并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自行拆除。5月25日,米庙镇再次督导跟进,下发取缔通知书,限期拆除到位。

(二)关于污水直排到厂东边的沟里,污染严重,气味难闻的情况调查。

经调查,该情况不属实。我市接到转办后,6月8日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现场生产机械、原料、产品已拆除、清理,仅有钢架结构的厂房没有拆除到位,未发现有污水排入沟内,且东临沟渠已干枯。当天下午,米庙镇政府再次组织机械对厂房进行了彻底拆除,并对地容地貌进行恢复。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由米庙镇政府安排专人对该厂进行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并进行跟踪回访,处理好周边群众关系,确保群众对处理结果满意。同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的散乱污企业再次全面排查整治。

2.由汝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加强行业监管职责,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坚决取缔并防止死灰复燃。

问责情况:无

三、平顶山市汝州市受理编号:

X41000020180606006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近几年个别村霸随意开山挖石,毁坏森林,在朱沟建白灰厂三座、粉碎厂一座,几年时间就挖去砖湾山和凤凰嘴山。他们自制炸药趁晚上放炮,白灰厂轮番点火烧窑、出窑,整个山沟硝烟弥漫乌烟瘴气,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政府不叫老百姓烧煤,他们窑场堆煤如山,政府官员视而不见。地面上长期形成厚厚一层灰尘,水不能吃,地里庄稼都死了,毁坏一百多亩良田。后来他们又在里沟挖,外面看不见(里沟是生态林区)。最近他们又从县城联络了几个人,说是省里来的,又要在里沟和登封交界处建大型石子厂、水泥厂,那几个人就住在朱沟村,租用山东打井队钻机在山上开钻钻探。村民告四条罪状:1.毁坏森林罪2.毁坏农田罪3.偷采矿产资源罪4.破坏环境罪。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近几年个别村霸随意开山挖石,毁坏森林,在朱沟建白灰厂三座、粉碎厂一座,几年时间就挖去砖湾山和凤凰嘴山。他们自制炸药趁晚上放炮,白灰厂轮番点火烧窑、出窑,整个山沟硝烟弥漫乌烟瘴气,造成严重大气污染的调查情况。

反映问题不属实。经核查,朱沟辖区内仅有现民灰膏厂1座石灰窑,公司法人高现民,2007年4月30日,该项目在汝州市发改委备案文号为汝发改〔2007〕71号,备案号为豫平汝市工〔2007〕00031号。平顶山市环保局于2008年3月28日予以批复文号为平环监表〔2008〕15号,2015年经汝州市环保局验收文号为汝环建验〔2008〕3号,安装有环保设施、在线监控等。

经核查该地没有砖湾山和凤凰嘴山,现场核实发现朱沟村西山顶有一家小型石料厂,该石料厂为朱沟村村民高立功开办,2017年10月份开始安装设备,2018年3月份开始生产,2018年5月份停工,目前我市已对该石料厂进行立案查处,罚款5013.1元,没收违法所得25066.08元。

(二)关于政府不叫老百姓烧煤,他们窑场堆煤如山,政府官员视而不见。地面上长期形成厚厚一层灰尘,水不能吃,地里庄稼都死了,毁坏一百多亩良田。后来他们又在里沟挖,外面看不见(里沟是生态林区)的调查情况。

反映问题不属实。2005年,我市对辖区内所有石灰土窑进行取缔。朱沟村现只有1座白灰厂(现民灰膏厂),建设有料仓,不存在煤炭外堆情况。

(三)关于最近他们又从县城联络了几个人,说是省里来的,又要在里沟和登封交界处建大型石子厂、水泥厂,那几个人就住在朱沟村,租用山东打井队钻机在山上开钻钻探的调查情况。

反映问题基本属实。2017年9月5日,河南日晟昌矿业有限公司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7400万元拍得朱沟村西部山区约3.27平方公里的开采权,规划了汝州马窑石灰岩综合开发项目。2017年10月以来,该公司对该区域进行初步勘探,修建了临时道路,其他各项手续正在办理之中,目前项目还未开工建设。

(四)关于村民告四条罪状:1.毁坏森林罪2.毁坏农田罪3.偷采矿产资源罪4.破坏环境罪的调查情况。

针对群众举报事项是否属实,正在调查中。处理及整改情况:

1.由汝州市陵头镇政府加强对该石灰窑的属地责任监管,杜绝污染事件发生,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同时处理好周边群众关系,做好环境信访维稳工作。

2.要求市地矿、土地、工信、林业、环保等部门加强对该区域企业的监管,防止出现私挖乱采,破坏生态现象。

3.继续深入进行排查,对不能履职尽责的有关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问责情况:无

四、平顶山市汝州市受理编号:

X410000201806070048

重复举报,内容和受理编号:

X410000201806060060举报件相同五、平顶山市汝州市受理编号:

X41000020180607004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平顶山汝州市段村、马窑、朱沟与郑州市登封市送表乡交界地带附近,由登封市地头蛇张龙征、李双印、王国宴、李自强非法开山采石,烧石灰、卖石子,其中界碑坡和张毛山有6个大型粉碎厂和6个石灰厂,南马窑西山山神庙前新建1个大型采石厂,毁坏农田。晚间开采时,有上百辆车来拉货,放炮声、粉碎声、开车声震耳欲聋,生产时灰尘、烟雾漫山遍野。由于污染严重,河里的水臭了,井里的水也不能吃了。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平顶山汝州市段村、马窑、朱沟与郑州市登封市送表乡交界地带附近,由登封市地头蛇张龙征、李双印、王国宴、李自强非法开山采石,烧石灰、卖石子,其中界碑坡和张毛山有6个大型粉碎厂和6个石灰厂,南马窑西山山神庙前新建1个大型采石厂,毁坏农田的调查情况。

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6个粉碎厂中有2个属于我市辖区,为汝州市金鑫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和汝州市冠鑫石料加工销售有限公司。郑州市登封市送表矿区与汝州交界处,多为山地区域,山体以山石为主,散布多个企业,多为矿山开采和石料加工相关企业。群众反映的张龙征、李双印、王国宴、李自强等人均为郑州市登封市人。案件反映的其他企业均不在汝州辖区范围之内。

整改情况:属于我市的两个石料厂手续不全,已取缔完毕。

(二)关于晚间开采时,有上百辆车来拉货,放炮声、粉碎声、开车声震耳欲聋,生产时灰尘、烟雾漫山遍野的调查情况。

反映问题不属实。我市的这两个粉碎厂实为石料加工厂,工艺是破碎石料,产品是石子,但手续不全,已经取缔。

(三)关于由于污染严重,河里的水臭了,井里的水也不能吃了的调查情况。

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该区域存在有扬尘问题,但多数区域不在我市范围之内。另外经过对该区域河道和井水取样监测,未出现超标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由汝州市陵头镇政府加强对上述企业的属地责任监管,防止死灰复燃,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同时处理好周边群众关系,做好环境信访维稳工作。

2.要求市地矿、土地、工信、林业、环保等部门加强对该区域企业的监管,防止出现私挖乱采,破坏生态现象。

3.加强与登封市沟通对接,持续对汝登交界处采石场、石料

加工厂开展联合督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查处。

问责情况:无

六、平顶山市汝州市受理编号:

X410000201806060062

重复举报,内容和受理编号:

X410000201806070046举报件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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