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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4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4-26

环卫处收费讲理获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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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晓伟 通讯员申玉)“听了你们的耐心解释,我很信服,明白了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也知道了缴纳的这些费用真正用在了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兴建公厕、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造福百姓的举措和民生工程上。”近日,因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而引发上访的西环路商户宋某,面对市城市管理局环卫执法人员和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人员用有力的法律法规、标准的收费依据和耐心的解释,使拒绝缴费的他心悦诚服。他不仅现场按照标准足额缴纳了生活垃圾处理费,同时也感动地表示:“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每个市民都应该尽的义务,我这就把拖欠的生活垃圾处理费补上,以后也会积极配合你们的工作,绝不会因你们正常的执法去上访了。”

为大力推进2018年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依法征收工作,维护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征收的严肃性,环卫处征收办自3月23日开始,一直依法对拖欠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重点商户、单位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商户宋某在执法人员依法按标准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过程中,以各种理由拒缴生活垃圾处理费,还到城市管理局信访科和市信访局上访,以达到其少缴乃至不缴费的目的。

环卫处工作人员为此多次到市信访局和局信访科接待宋某,并耐心解释相关政策,希望其配合收费工作,使环卫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开展。工作人员耐心地对宋某关于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提出的收费标准、使用的票据、收费依据等问题依法依理面对面地作出答复,并向宋某说明与法院相关人员沟通的情况,告知其可能还会依法被法院强制执行,并将纳入汝州老赖榜名单的严重后果。工作人员还表示,宋某有依法上访的权力,市城市管理局和环卫处绝不会因为其上访就加重处罚或加收其他费用,仍会继续按照正常的程序执法和收费,但希望宋某能够按规定逐级反映问题,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免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宋某在听完工作人员合情合理合法的答复后,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立即足额缴纳了费用,并表示以后将积极配合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并为之前鲁莽的行为表示真诚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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