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汝州交警充分运用科技信息化技术服务实战,全面加强事故防控体系建设,其中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作为科技强警的重要手段,为路面车辆违法查处作出了突出贡献,通过系统,有力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投入使用后,汝州交警针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假牌套牌、违法且达到一定数量、涉嫌盗抢车等重点车辆,加大了缉查布控的力度。
就在不久前,汝州公安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后台视频巡查发现一辆假牌车辆,城区一中队民警闻警而动、迅速反应,在朝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处成功拦截豫U13698假牌车辆。
经现场核查,驾驶员戴某祥(男,洛阳人),其驾驶的车辆悬挂豫U13698号牌为套用其他车辆的假牌。目前,交警部门已依法对戴某祥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广大市民发现套牌车辆请积极提供线索,配合路面执勤警力严厉打击假、套牌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以便规范路面行车秩序,为市民营造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