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杨子 通讯员赵益)4月11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从今年起,全市新开工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全部要按照成品住宅设计建设。这意味着新开工的商品住宅将不再是毛坯房,而是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成品房,即“全装修住宅”。
传统“毛坯房”需进行二次装修才能满足使用要求,而二次装修浪费了大量资源和能源。同时,产生的噪音扰民、劣质装修材料带来的环境污染以及随意变更房屋结构或更改管线造成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十分突出。在“毛坯房”销售过程中,难以实行“一口价”销售,开发商与购房者很容易发生合同纠纷,影响社会稳定。为此,2017年8月3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成品住宅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成品住宅建设的目标,2018年1月1日起,河南全省所有市、县新开工建设商品住宅,全部要按照成品住宅设计建设(不含4层以下住宅及单套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住宅)。
根据安排部署,我市将成品住宅年度建设规划指标落实到了新出让土地的建设条件中,并加强过程监管和验收把关,确保成品住宅建设要求落实到位。对未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建设条件实施成品住宅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将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开发商不得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