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首次人类环境会议,会议通过《人类环境宣言》,并决定将每年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
“美丽中国我先行”的主题不仅仅是一句响亮的口号,更是我们每个人应当践行的使命。6月5日上午,市法院在市工人文化宫游园开展以“美丽中国我先行”为主题的环境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向群众详细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破坏环境后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环境意识和法治观念。此外,通过悬挂横幅、布置宣传展板等形式,以醒目的标语和直观的图片吸引群众的关注,并发放环保宣传手册。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90余人次。
“美丽中国我先行”,法院既是倡导者,更是践行者。下一步,市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积极投身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持续强化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美丽中国的建设中来,共同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以公正司法守护蓝天碧水,用法治之光点亮美丽中国。闫宸源
环保工作人员向群众宣讲环保知识宋乐义摄
宣传环境日科普知识,提升公众环保科学素质宋乐义摄
市法院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闫宸源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