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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全市养老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我市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坚持特困供养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公办、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的公益属性,充分发挥机构的保基本作用,满足城乡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低收入老年人的托养服务。积极推动公办养老机构的社会化运营,综合考量从业信息、服务水平、可持续性等质量指标,择优选择运营方,加强绩效监管,提高服务质效。
健全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推进市、乡镇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在发挥乡镇敬老院兜底保障功能基础上,推动转型升级改造。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品牌养老服务企业连锁化运营村级养老服务设施。推行“政府补一点、集体出一点、社会捐一点、个人付一点”的资金筹措模式,保障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可持续运营,为有需求的老年村民提供日托、探访、助餐助浴、文化娱乐等服务。
完善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功能。依托汝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以市区为单位推动建设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支持养老机构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机构专业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推进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有效结合,统筹养老服务资源。构建完善社区老年助餐服务体系,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税费等优惠扶持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为老年人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基本养老服务。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由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承接,保障困难老年人群基本养老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慈善信托、设立慈善基金、参与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基本养老服务提供支持。
强化养老设施公建配套基本养老服务。新建和已建成居住区应根据标准,落实养老服务用房配建要求,满足周边居民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优先推进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小区无障碍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的生活环境。政府投入资源或者出资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要优先用于基本养老服务。宋乐义 陈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