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对该起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马某某,检察机关通过这次公开听证给你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希望你以后能够认真学法用法,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再犯这样的错误。”在汝州市检察院召开的1起交通肇事案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向犯罪嫌疑人如是说道。
为进一步增强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全面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3月27日,汝州市检察院对1起交通肇事案拟决定不起诉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案件承办人汝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慧主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机关及相关人员参加。
听证会上,办案组成员介绍了案件情况,并从案件事实、证据、从轻情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角度,详细阐述了该案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听证员就公开听证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并发表了评议意见。听证员认为,听证会程序合法,案件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决定。同时高度认可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真正做到了将案件审查处理过程置于阳光下,让案件事更清、理更明、法更透。
杨慧结合听证员意见,对听证会进行总结,对该起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是检察机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修复社会关系的重要举措。但“不起诉”不等于“不违法”,希望被不起诉人今后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认真吸取教训,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会,是汝州市检察院贯彻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发挥“头雁”示范带动作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汝州市检察院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履行刑事检察职责,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李浩然 张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