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辉1996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1997年10月进入市法院工作至今,现任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2017年,他个人收案171件,结案169件,结案率98.83%。2016年2月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2017年3月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开庭审理案件,对王晓辉来说是常事。为节省时间,提高审判效率,王晓辉经常在半天时间里逐一开庭三四个案件,常常到12点多才审判结束。因案件多,审判过程中他连休息时间都没有。面对一些大案,从开庭到审理结束需要五六个小时,他常常要到下午三四点审判结束后才能吃上午饭。“这还不算什么,阅卷宗才是一项工作量非常大的活。”王晓辉说。
阅卷宗不光是详细地阅读案件卷宗,还要细致地分析和做好案件记录,书写判决书,有些案件光记录就要写20多页。2017年10月,有一起合同诈骗案由王晓辉来承办审理,因案情复杂,要审阅的卷宗就有20多本。白天忙碌的王晓辉没空审阅卷宗,面对着急开庭的当事人,他只好晚上加班看。为了这个案件,他连续数天加班到晚上近12点。据统计,仅2017年,超过20页的判决书,他就写了近20本。
在工作中,王晓辉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他的严谨细致、热情服务、文明办案,受到了当事人及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尤其在审判岗位上,他的办案才能得到了充分发挥。2017年,他独立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69件,无错案及瑕疵案件,且所办理案件大多为疑难复杂案件。2015年,他还受市法院指派,审理因信访问题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济源市人民法院李强挪用公款再审案,受到领导及上级法院的肯定。
在办案过程中,王晓辉为使案件能尽早审结,他总是提前阅卷,熟悉案情,做到心中有数,最大限度地缩短办案周期。由他主审的案件不仅效率高,而且质量好。在其审结的各类刑事案件中,没有因案件产生缠访、闹访的,没有一起引发涉诉信访的案件。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王晓辉严把程序关,以公开促公正,实行审判的“阳光作业”,绝不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真正实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念。
王晓辉还非常注意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几年来,他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成为所在庭室的办案主力。在办案之余他还积极参与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公益活动,结合审判实践撰写多篇论文、案例和信息。2014年,他撰写的一篇关于传销活动的案例就被《公民与法》杂志采用。宋乐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