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复工返工车流日渐增多,拼车包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时有发生。2月11日,市公安交警大队查获一起超员典型案例,该客车超员50%以上,目前已受到依法处理。
“核载几人?”“30人”“你现在实载几人?”“46人……”2月11日16时许,市公安交警大队巡警四中队接指挥中心指令:一辆车牌号为豫DQ 3868的大型客车涉嫌超员。交警迅速将该车拦停,经核查发现,该车核载30人,实载46人,存在严重超员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民警对该车司乘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及时将所有超员乘客安全转运。
最终,驾驶人焦某因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的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同时,公安机关还将依法对驾驶人焦某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交警提醒,超员行驶存在的危险主要有: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承载重量,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同时载重越多,惯性越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超员超载情况下,轮胎易因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爆胎,导致失控侧翻等事故;超员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超员的部分乘客因无座位、没有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的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比其他人员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严重。
汝州交警温馨提示,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都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人不超员载客,乘客选择合法的交通工具,不乘坐超员车辆,不要因为一时的麻痹大意,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同时,汝州交警也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大家在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后,请及时向当地交警部门举报。
郭营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