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相关单位:
根据《汝州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方案》(汝行服〔2021〕8号)文件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动各部门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现将2024年度各单位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相关单位要以此次公示的评价结果为导向,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主动引导办事企业群众进行评价,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
汝州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