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举办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市法院邀请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暖冬送法进校园 法治护航伴成长“零距离”旁听 “沉浸式”普法一日调三案 跑出解纷“加速度”来自千里之外的三个“赞”诉前调解显“枫”采 一面锦旗表谢意正义看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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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64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12-24

一日调三案 跑出解纷“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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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法院钟楼法庭智亚利团队利用一天时间成功调解3起案件,总标的额300余万元,用公正与效率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点赞。

化繁为简,优化营商环境

被告某建设公司将案涉工程承包给原告蒋某某,完工后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300余万元工程款至今未付。考虑到该案法律关系复杂、标的额较大,为减少当事人诉累,保护中小企业发展,法官组织各方当事人庭前调解并对账,最终确定欠付工程款200余万元。经过多轮调解后,双方终于放下分歧,被告某建设公司同意偿还下欠款项200余万元。

兼顾法与情 为企纾困解难

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分包合同,原告按合同履约完毕后,被告下欠原告30余万元工程款未付。法官收到该案后,迅速确定调解方向,一方面从法理的角度督促乙公司正视还款责任,另一方面从情理的角度劝说甲公司理解乙公司当前的资金困境,给予其一定宽限。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分三期支付工程款,案件圆满解决。

背靠背调解 巧化纠纷暖民心

原告张某为被告徐某提供劳务时,不慎受伤,导致其身体多处骨折,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张某为确认赔偿费用申请鉴定。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询问相关情况后,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向,遂采用“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分析双方存在的过错,积极引导双方表达诉求,让双方尝试“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徐某同意赔偿张某各项费用5万元,张某自愿放弃鉴定并承担本案诉讼费,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一日调三案,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促进了矛盾实质性化解。

姜楠 王珮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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