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山遗址位于汝州市区煤山公园内,煤山公园也是因为煤山遗址而命名。煤山之“煤”非“煤”,煤山之“山”非“山”,实际上是由于古代人类长久居住而山体地层呈黑灰色,并且遗址超出地平线大约4米高,故有“煤山”之名。2013年3月5日,煤山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煤山遗址基本为圆丘形,由遗址中心部位向四周延伸扩张,遗址东西253米,南北392米,面积约99176平方米。1970年11月,洛阳市博物馆为配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对煤山遗址进行了考古发掘;197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夏商考古队对煤山遗址进行了大面积的考古发掘。两次发掘面积600平方米左右,清理房基33座,灰坑87个,陶窑4座,水井2口,墓葬15座,出土遗物800件之多。
煤山遗址文化面貌比较特殊,根据发掘出的地层叠压关系,很清楚地分出早、晚四期文化。煤山一、二期文化的陶器主要是夹砂灰陶和泥质灰陶,还有为数较多的磨光黑陶。器形主要有鼎、罐、刻槽盆、斝、甑、圈足盘等。根据上述情况及特征来看,煤山一、二期为龙山文化晚期。煤山三、四期文化的陶器仍为夹砂灰陶和泥质灰陶,这时期磨光黑陶已经消失,大口尊开始出现,器壁内多有拍打的大麻点。这二期文化属于二里头文化的一、三期的典型器物。
通过煤山遗址的文化层叠压关系,考古专家认为二里头文化是直接从河南龙山文化发展而来的。煤山遗址(一、二期)河南龙山文化的时代,属于龙山文化的晚期。它具有自身的显著特点,是有一定代表性的文化遗存。因为这一遗存是第一次在煤山遗址发现的,所以考古学界称之为“煤山类型”。
煤山遗址不仅是一处相当大的村落遗址,而且还分布有烧陶区、居住区、生活区、墓葬区等。从居住区的房址来看,隔间房的出现说明群居生活消失,配偶单居开始出现。反映当时人类生活方式正在悄然变化。
选自《汝州人文史话》
供稿:汝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