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汝县整风整社运动开展情况法行寺塔我与陆浑的不解之缘汝窑纸槌瓶:宋代理性文化与高雅趣味的表达老犟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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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21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10-23

临汝县整风整社运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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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中共中央十二条),对人民公社实行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集体所有制,至少七年不变;彻底纠正“一平二调”的错误,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家庭副业,节约劳动力,加强农业第一线;认真实行劳逸结合;进行整风整社等问题作出了明确指示。11月15日,中共中央又发出了《关于彻底纠正“五风”问题的指示》,明确要求各地“必须在几个月内下决心纠正十分错误的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和生产的瞎指挥风”(习惯称“五风”)。为贯彻中共中央的指示,中共河南省委制定了《关于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和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草案)》(简称“省委十条”),针对人民公社在实践中出现的严重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政策规定。此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以反“五风”整顿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整顿人民公社管理体制为内容的整风整社运动。

11月19日,中共临汝县委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和省委、地委的部署,召开四级干部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十二条”和“省委十条”,以“彻底揭开‘五风’盖子,扭转局面,全面安排好社员生活”为主要内容,开展全县的整风整社工作。大体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反“五风”转变各级干部作风,纠正“一平二调”错误。第二阶段是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改革人民公社管理体制。

临汝县作为洛阳地区整风整社试点县,洛阳地委派出工作组到临汝县指导整风整社工作。县委抽调30多名干部组成工作组,各公社抽1名副书记和洛阳地委工作组一起,选择“五风”严重的寄料公社杨楼大队作为整风整社试点队。同时,县委分别在“五风”严重的陵头公社和“民主革命不彻底”的尚庄公社派出工作组进行试点。运动开始首先对全县各公社进行划类。划类标准是:一类社队,组织队伍基本纯洁,“五风”不严重,群众生产生活比较好;二类社队,干部不是坏人当道,但“五风”严重,群众生产生活不好;三类社队,民主革命不彻底,坏人当道,“五风”严重,土地荒芜,粮食减产,饿死人、病死人多,社会秩序混乱。县委根据不同类型的社队,采取了不同的工作方法:一类社队不派工作组,只派人督促检查,宣传政策,处理“一平二调”,纠正“五风”;二类社队,从反“五风”入手,组织干部、群众背靠背提意见,先解决内部问题,再解决外部问题;三类社队,主要是解决敌我矛盾问题,抛开原有党政领导组织,放手发动群众,先清除混进干部党员队伍的坏人,夺回“五权”(党权、政权、兵权、财权、吃饭权),完成民主革命补课,再处理“一平二调”,纠正“五风”,解决人民内部矛盾。

整风整社工作始终在县委领导下,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十二条”和“省委十条”,坚持阶级路线和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依靠农民群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进行。具体作法是:①通过访贫问苦,扎根串联发动群众,上压下挤,大揭“五风”盖子,分清敌我,扫除敌对分子。1961年1月26日,县委在寄料公社杨楼大队召开群众大会,公开处理了社队干部中11名蜕化变质分子,达到“先震惊后镇静”的斗争效果,对广大干部群众造成了很大震动,扭转“五风”错误泛滥的局面。②纠正“一平二调”错误,落实政治、经济双兑现。各公社、大队分别召开兑现大会,对“一平二调”社员群众的物资70%进行退赔兑现,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团结广大社员群众,安定了民心。③整顿社、队各级组织,夺回“五权”,普遍建立以贫下中农为核心的社员代表组织,整顿公共食堂管理制度,提高饭菜质量,改善社员生活。到1961年5月全县停办公共食堂。④在反“五风”斗争中,对犯错误的干部根据错误性质区别对待。一是对那些不能和坏人划清界限的人和官僚主义分子,送集训班学习,不限制行动自由。二是对混进干部队伍中的坏分子、打死人、逼死人命的,送特训班受训,限制行动自由。三是对错误严重者撤职查办。四是对触犯刑律者逮捕法办。从1960年11月到1961年3月,共集训432人,特训124人,逮捕法办11人。

1961年5月,中共中央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并颁布试行。1961年5月10日至17日,中共临汝县委召开县、区、社三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广州会议和省委三级干部会议精神,研究贯彻“农业六十条”的具体方法。会后,县委在骑岭公社范集大队进行了试点。此后,县委把贯彻“农业六十条”作为整风整社主要任务,在全县普遍实行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三级集体所有制,大队对生产队实行土地、耕畜、农具、劳力“四固定”,实行“三包一奖”(即包工、包产、包成本投入、超产奖励),落实了按劳分配制度。县委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对粮食实行“三定”(即定产、定购、定销)和分自留地,允许社员开小片荒地。同时,调整了社队规模,1961年6月,将原来全县10个人民公社改为11个区(镇),下辖44个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由原来的211个调整为371个,生产队由原来的1559个调整为2702个,把社、队规模调整到与农村生产力相适应的水平。

1961年8月,县委对在反“五风”运动中受到批判、斗争和组织处理的社队干部进行甄别复议,划清政策界限。对处理错了的干部进行平反,澄清思想,增强团结,充分调动了社队基层干部的积极性。1961年底,整风整社基本结束后,全县又开展了以爱国、爱党、爱社、爱集体、爱劳动、爱护公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由于认真地进行整风整社和贯彻“农业六十条”,从1962年开始,临汝县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逐步走上休养生息、有序发展的轨道。来源:汝州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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