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你们执行局这么大的执行力度,我的案件不会这么快完结。”3月6日上午,这位群众抱着一面题着“清正廉明、执法如山、时代楷模”的明镜来到执行局,对牛振民等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2017年12月6日,被告骑岭乡的朱某驾驶小型轿车与原告毛某相撞造成交通事故,经法院判决除保险公司赔付的2000元外,朱某个人应支付21062.5元。判决生效后,朱某拒不履行,原告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朱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8年2月27日中午时分,执行干警牺牲中午休息时间,突击执行,在朱某家中将其控制,随后予以拘留。申请执行人向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法院正在审查之际,朱某家人如数送来执行案款,当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这面明晃晃的镜子,不仅是对执行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执行干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执行干警们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再接再厉,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勇做时代楷模。杨松播耿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