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法官,他还欠我这么多钱,我现在又联系不上他,我该怎么办?”
法官:“我建议你申请财产保全……”
近日,市人民法院骑岭人民法庭高效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使被告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于某在2023年10月借给连某和李某100万元,因两人未按约定日期还款,于某遂催促两人清偿欠款,后连某、李某向于某出具欠条一张,成某在担保人处签名按印。但两人之后仅还款30万元,剩余款项经于某多次索要无果后,于某将三人诉至法院。
骑岭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经过初步研判案情,发现三被告均在广东,且为躲避债务拒不接听电话,传票无法送达。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防止被告转移财产,承办法官引导于某采取保全措施。
收到保全申请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作出保全裁定并移送至诉服中心财产保全团队,财产保全团队快速完成对被告相应资产和账户的查封、冻结。
保全信息送达后,被告立即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协商还款事宜,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被告承诺在十五日内清偿剩余款项。
财产保全在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债务人转移财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融媒体中心通讯员 魏琦 袁佳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