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通讯员陈鹏磊)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闵梦磊团队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原告许老先生共育有四子二女,长子不能独立生活,未婚无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成家。随着年龄增长,许老先生近乎无自理能力。2015年3月,原告与三个儿子通过诉调对接工作站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其长子跟随第四子(即被告)生活,由被告负责一切生活开支及医疗费用,长子耕地由被告耕种;原告夫妻由其他三个儿子共同赡养,耕地由三个儿子共同耕种。
赡养纠纷调解现场
近年来,原告生病经常需住院治疗,报销后仍需支付高额医疗费,且定期要复诊购药。根据2015年3月达成的协议,原告认为被告不履行约定的赡养义务,故起诉要求被告履行赡养义务。被告认为,调解协议写明大哥由其扶养、耕地由其耕种经营,但2017年大哥的耕地被征用,原告领取了征地补偿款,该笔费用应当算作其赡养原告的费用。
法院判决被告按月支付赡养费并承担原告医疗费用的五分之一,但被告仍拒绝支付赡养费,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闵梦磊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尽快履行赡养义务,在原、被告居住村庄了解到父子之间矛盾由来已久、关系僵化多年,被执行人虽有一定履行能力,但以置气为由拒绝履行。执行干警果断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并与其耐心沟通、释法明理,努力协调双方关系,最终被执行人表示愿意支付部分赡养费。之后的一个月内,执行干警积极跟进联系,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电话沟通,被执行人共分三次将案件款足额支付。
闵梦磊考虑到近期多雷雨天气,而该案申请执行人许老先生已年近古稀、行动不便,且其住在偏远山区,遂带领其团队驱车赶往许老先生家中,老人看到闵梦磊一行十分惊讶说道:“你们怎么来了?太麻烦你们了,还要亲自跑一趟……”,闵梦磊将赡养费亲自交到老人手中,并对其身体状况、生活情况进行关切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