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晚11点,经过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近7个小时的奔波,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李某于2023年9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查明,2022年4月,李某在未告知被执行人赵某的情况下,将部分施工材料放置在赵某购买的商铺内。在李某将放置物品搬出时,双方发生纠纷并报警,经派出所调解未能成功,于是赵某将李某放置在其商铺内的物品搬至老家存放。2024年3月,经平顶山中院二审判决,赵某向李某返还物品,李某支付占用房屋费用300元。判决生效后,赵某未主动履行,李某于2024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本案涉及返还物品数目多,且双方矛盾较大,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被执行人赵某同意将物品返还,因物品现存放于被执行人位于山区的老家中,双方对交接地点又产生争议,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断沟通,被执行人赵某愿意将物品运送至申请执行人在市区的商铺。
6月24日下午4点,执行干警按照约定时间赶往被执行人赵某的老家,经过仔细核对,并将涉案物品全部装入货车后,此时已是晚上9点,因山路崎岖,为避免物品受损,警车跟在小货车后面全程护送,赶往交接地点。晚上11点,物品终于交付完毕,案结事了。本案的申请执行人负有支付房屋占用费的义务,其自愿履行并将款项交至法院,一起历经两年多的返还原物纠纷案件画上句号。
融媒体中心通讯员刘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