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舐犊情深,血浓于水!父母应当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6月18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这是自2024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市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李某(男)和陈某(女)于2002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相互扶持二十余年后,两人的婚姻出现了严重裂痕,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庭审中了解到,原被告在婚后育有两子,除正在大学攻读的长子外,幼子还不满4周岁。双方日常的吵闹以致后续的分居已对正处在成长期的孩子身心造成了不利影响。在向当事人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后,双方仍无缓和迹象,法庭结合实际情况在庭审结束后,向二人发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离婚过程中父母如果对矛盾处理不当,会对孩子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的发放旨在提示离婚双方明确自身抚养义务,将离婚纠纷对子女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积极展现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保护的积极态度和责任担当。来源:汝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