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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33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6-07

学校应健全校园欺凌预防机制

郭跃华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5月30日,最高法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为湖南某初中二年级学生江某某被15名同学在学校厕所欺凌殴打时进行反击,用折叠扣划伤、刺伤欺凌者,法院最终认定江某某系正当防卫。

近期,多地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校园欺凌现象已成为影响校园安全的“灰犀牛”,很多早有预兆,但未得到足够重视,从而导致严重后果,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课题组在2020年至2022年针对3108名未成年学生的调研显示,其中53.5%的学生遭受过校园欺凌。面对如此高频次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不回避、不掩饰,有效防范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是当务之急。

学校是预防校园欺凌的核心环节。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并严格落实学生欺凌报告制度。但在现实中,很多被欺凌孩子的家长表示,他们与学校交涉时,一般学校并不愿把相关事件定性为校园欺凌,而是常归结于学生之间“开玩笑、闹着玩”等。

在校园欺凌防治工作中,要把“防”放在首要位置,中小学校应认真组建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由校领导、班主任、法律顾问、属地派出所民警等成立工作组对校园欺凌进行科学的认定和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欺凌长期存在。学校要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定期开展普法教育,让学生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遇到校园欺凌该如何应对,同时告诉欺凌者,欺凌行为会受到严重惩罚。学校要对校园欺凌零容忍,主动联系家长、社区和社会相关力量,共同做好防治工作,创建“不敢欺凌、不能欺凌、不想欺凌”的校园文化。

来源: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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