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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93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4-09

杨林辉:让群众感受司法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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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林辉工作中

把身边的事做好,把应尽的责任落实,这是他严于律己的工作准则。没有感天动地的豪言壮语,只有躬身前行的不懈努力,这是大家对他踏实做事、实在做人可贵品质的概括。他就是现任汝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出生于1985年的杨林辉,他用自己的行动,展现着一名共产党员法官的人生观、价值观,忠实践行着“情系群众,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

他先后多次被评为“平顶山市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汝州市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全市政法法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坚持为民司法,他是审判一线的办案能手

自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坚守在审判一线,搭建起与当事人沟通的桥梁,肩负化解矛盾的使命。他把用心用情用力作为自己办案过程中对待群众的座右铭。历年来,他审理的案件数均位于全院前列,特别是2023年,审结案件620件,无一起发回改判案件,总结案数、结案率位于全院先进位次。

在工作中,他秉持“能调则

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原则,将调解贯穿于庭前、庭审中、庭后等各个环节。特别是针对婚姻家庭类案件,他有自己的一套审判思路,首先告知当事人诉讼只是沟通的一种方式,原被告双方不是对立面,家庭和睦才是目的。其次建立当事人沟通的桥梁,因为有效的沟通能缓解夫妻之间的心结,和谐融洽的夫妻关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当事人双方都应珍惜多年来建立起来的感情和家庭,付出心血去认真经营并承担家庭责任。他用平易近人的语言,引导双方彼此理解,用亲情和法律,最终成功化解多起婚姻家庭纠纷,使原本充满矛盾的双方获得了新生。

传递法治声音,他是法治宣传的先进个人

宣传教育是群众了解法院服务、法官形象的一个窗口,为更好地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提高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杨林辉经常走进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发放《民法典》相关的宣传资料,涉及婚姻、合同、物权等多个领域,并向社区居民详细讲解相关的法律条文。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法治观念,增强了群众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另外,作为汝州市庙下镇西荒小学的法治副校长,他多次走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防溺水、防诈骗等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相关知识,并告诫同学们如遭遇校园暴力,千万不能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应及时告知老师、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要时还要寻求法律的保护,并呼吁涵养理智,莫让美好的青春蒙受冲动的惩罚。

情系百姓,不畏艰险,他是服务群众的党员先锋

杨林辉始终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他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情系百姓,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真情暖人心,客观公正地还原案件事实。

耐心倾听能使法官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互相尊重才能使当事人理解法官,避免本来属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转化为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矛盾。面对每一个来法院的当事人,不论是原告或被告,他都会向其陈述开庭的具体程序,讲解其需要遵守的法庭纪律,告知其庭审过程中不必过于紧张,法庭会让其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只需如实陈述事实即可。通过庭前沟通,当事人心态平和,能体会法官定纷止争的作用,法官也能准确地把握案情,做出公正的裁判。

他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优秀党员法官的职责和使命。他始终保持一颗公正司法、服务群众的心,用真情和汗水诠释着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官的荣光。他所做的每一件事,虽然既平凡又普通,但是透过这些平凡之处,让我们看清楚一名普通党员的不平凡和勤勉、无私、乐于付出、甘于奉献的共产党员的真实形象。

融媒体中心记者梁杨子

通讯员韩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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