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李晓伟通讯员王丹涛)为方便群众,增加就业,节约资金,活跃经济,实现公(游)园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市城管执法局于3月19日发出《关于在全市街头所有公(游)园进一步开展互惠互助项目的招商通告》,在全市街头所有公(游)园进一步开展互惠互助项目,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此次招商范围为全市街头所有公(游)园,人员为个体工商户、法人、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游商游贩、自产自销菜农果农。招商项目包括游园外围临时场地,内部设施、广场,空闲土地及广告位。公园游园管理方(汝州市城管执法局)不以任何方式收取费用,承租方以提供劳动服务代替场地租金,根据经营项目占地面积大小可选择承担公(游)园内一定比例的日常卫生保洁、修剪浇灌、设施维护等工作。所有进驻游园的经营团体或个人必须服从管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减少绿地面积,不得对公众安全和公园游园生态环境造成损害。
同时,此次招商经营项目、设施、范围必须符合安全、环保方面的有关要求,不得构建永久性建筑物,条件允许的场地可以放置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和与公园游园环境相协调的临时房屋。严禁发生噪音、油烟及声光等扰民行为,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秩序。有意者可到城管执法局101室报名。咨询电话为:0375-6018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