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宋盼盼)为鼓舞干劲,凝聚力量,3月7日,在第114个“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我市表彰一批巾帼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其中,何莹莹、降海新等20名同志荣获汝州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市民政局等6个集体荣获汝州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周志芳等40名同志荣获汝州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市第一人民医院妇产中心等14个集体荣获汝州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安媛玲等70名同志荣获汝州市优秀妇女工作者荣誉称号,华艳玲等30名同志荣获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曹保伟等70户家庭荣获汝州市最美家庭荣誉称号,陈凝等8户家庭荣获汝州市书香家庭荣誉称号。
此外,我市郭应莉等10名同志荣获平顶山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汝州市人民法院等3个集体荣获平顶山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王琼瑶等9名同志荣获平顶山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汝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科等6个集体荣获平顶山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2023年以来,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妇女干部和广大妇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充分展示了我市广大妇女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良好风貌,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引领带动广大妇女学有标杆、赶有目标。希望各级妇联组织、妇女干部和广大妇女以先进为榜样,用实干履职,用奋斗作答,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汝州贡献半边天的磅礴力量。”市妇联主席彭玉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