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要闻简报市畜牧局开展春节期间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乘文旅东风 兴汝瓷之都图片新闻市老促会开展慰问活动开展冬春火灾防控 全力筑牢安全“屏障”举行“扫黄打非”省级示范工作站授牌仪式暨“少儿书法迎新春”护苗行动持续开展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汝州公安连抓8名在逃人员 为双节保驾护航弘宝汝瓷喜获双奖雪道上的进山人
第02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452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1-31

市畜牧局开展春节期间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宋盼盼)春节将至,猪肉产品消费进入旺季,也是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易发多发期。1月29日,记者从市畜牧局获悉,为切实维护屠宰行业秩序,把好屠宰环节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结合我市实际,即日起至3月11日,市畜牧局开展2024年春节期间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定点屠宰企业监管,规范合法屠宰经营,同时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屠宰环节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生猪屠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双节。

此次整治行动严查重处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加大对城乡接合部、主要交通道路周边和已取缔的私屠滥宰点等私屠滥宰易发多发区的排查和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深入整治违法屠宰行为,彻底捣毁私屠滥宰窝点,严惩注水、注药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行为,没收私宰肉和屠宰、注水工具,对于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活动提供场所、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顶格处罚。对涉嫌非法收购、贩卖、屠宰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生猪,私设生猪屠宰厂(场),加工制售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生猪产品的犯罪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查重处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监管,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全面落实生猪入场查验登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查验留存、待宰静养、“瘦肉精”自检、非洲猪瘟自检、肉品品质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车辆清洗消毒等制度,规范屠宰行为,规范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样品处置,严格染疫和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依法顶格处罚收购、屠宰耳标或检疫证明不全的生猪,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不落实,代宰生猪只收费不检验,收购、屠宰、加工、经营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生猪,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严防非法生产的生猪产品披上合法外衣,流入市场。对相关企业要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强化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衔接,及时做好相关问题线索的倒查溯源工作。

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由畜牧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畜牧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畜禽屠宰监管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禽屠宰监管科、畜牧局法制办及各乡(镇)街道农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领导小组。并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职责,充分调动乡(镇)街道、村两级力量,在镇区、各行政村营造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浓厚氛围。澄清区域内私屠滥宰的底子,协同畜牧局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各动监分站要及时发现掌握分管区域内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协同畜牧局畜禽屠宰监管执法大队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畜牧局畜禽屠宰监管执法大队要加大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宣传告知力度,掌握全市私屠滥宰动态,强化私屠滥宰重点对象的行政指导,严厉打击不听从行政指导的违法行为。

同时,多渠道大力开展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宣传、科普宣传,提升群众科学健康肉品消费理念,向群众宣传购买肉品需查看检疫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两证两章”及相关注意事项,营造全民参与、全社会关注的浓厚氛围。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线索可拨打0375-6862722、13837571085。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河南日报 

Copyright © 2011 今日汝州智慧全媒体数字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汝州市老二门街南段   邮编:467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