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梁杨子通讯员李晨霄许颖乐)1月2日,我市燃气专班联合执法在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一处非法储存经营液化石油气的“黑窝点”,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净化了液化气经营市场,为汝州市燃气安全构筑了坚实屏障。
市燃气专班联合执法在杨楼镇巡察过程中,发现黎良村路口100米一处民房中存在制、售液化石油气行为。经查,该房所有人万某某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存放、倒装、倒卖大量液化石油气,大规模使用过期报废钢瓶向周围大范围销售液化石油气,且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具有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工作人员随即对该行为进行了查处,共查处非法液化石油气钢瓶92只、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504.65公斤、非法倒气充装枪2根,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为加强汝州市燃气市场管理,市燃气安全整治专班印发了《关于持续开展燃气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自2023年10月份以来,共发现隐患1439处,均交办各乡镇、街道,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建立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机制,实行日通报、周调度、月点评。下一步,燃气专班将做好液化气企业实行退出机制的管理,通过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智慧化管理平台管理,完善液化气“最后一公里”统一配送制度,实现购气实名制、车辆统一配送等更加安全的运行模式,规范我市城镇燃气经营管理,保障我市燃气市场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