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暑毛泽东离京巡视纪实 1岁宝宝误吞硬币市人民医院顺利取出我爱汝州国学热,比酷暑还“酷”现代汝瓷的收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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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5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07-07

毛泽东离京巡视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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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3月,毛泽东在广州。


从13日开始,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和“三南会议”讨论,由胡乔木执笔,又对条例作了一次大的修改,15日上午修改完毕。这就是条例草案的二稿。二稿首次定名为《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共九个部分,50条,9000多字。序言改为第一部分。

15日至23日,召开广州中央工作会议。

15日、16日,曾希圣两次向毛泽东请示责任田问题。毛泽东说:“你们实验嘛!搞坏了检讨就是了。”

当天,陈伯达向毛泽东报送了一个座谈会记录。记录中说,3月14、15日,广东省委和北京来的调查组,同新兴县里洞公社蒙坑大队党总支书记梁纪南、公社宣教委员苏品芳,就有关人民公社的几个重要问题交换了意见。一、社队规模问题。蒙坑大队原来是两个高级社,一个收入高,一个收入低,公社化后合成一个基本核算单位,拉平了,原来收入高的很有意见。最近他们按原来高级社的规模,分为两个大队,解决了穷村同富村的矛盾,两边对生产、积肥都积极了,对耕牛、农具也都爱惜了。座谈中,对于其他大队内各小队之间的贫富差别,他们认为可以采取如下解决办法:(1)对富村的包产指标可以低些,使它能够多得超产奖励;(2)帮助穷村多搞些副业,增加收入;(3)中等村发展了生产,也能增加收入。他们认为,基本核算单位太小了也不好,理由是领导能力差,人少力量小,积累有限,不容易扩大再生产,不好搞多种经济,没有多大的发展前途。二、分配问题。过去搞三七开,事实上不劳动者也可以得食,因此可以考虑打破这个框框,全部实行按劳分配,用公益金和公益粮补贴困难户,这样就可以调动全体社员的劳动积极性。三、食堂问题。他们主张粮食分到户,农忙办食堂,这样生产队菜地就有可能给市场提供更多的菜,社员也能养猪、积肥。四、定征购问题。征购粮要定下来,使农民心里有底,至少三年不变,能五年不变就更好。定征购后,生产队的超产部分,可以留出一定的比例作为储备粮,要逐步使队队、社社、县县都有储备粮,同时也要逐步使家家户户都有粮食储备。

3月16日凌晨1时,毛泽东在陈伯达报送的座谈会记录上作了批示:“一个重要文件,印发各同志讨论。”

当天,《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第二稿送毛泽东。

下午15时,毛泽东召集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廖鲁言谈条例问题,决定印发会议讨论。会议讨论了两天,有一个争论的问题,就是关于是否以生产小队(即后来的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会议没有作出结论。

17日,毛泽东对南三区会议情况简报第三号作了批示:“此件印发各同志。此件提出许多重大问题,很值得研究。”

简报刊登的是南三区各组12日下午讨论《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时的发言。其中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处书记、山东省委书记处书记谭启龙谈到:目前领导上需要解决的问题有:(1)必须及早下决心把工业和各项事业过多的劳动力砍下去,压缩城镇非农业人口,否则各项事业与农业关系摆不好,粮食问题无法解决。(2)坚决把许多权力,特别是生产权下放到小队和农民,让他们对生产负责,发挥积极性,不能再瞎指挥了。(3)领导要真正吸取教训,特别是一定要按照主席讲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检查我们为什么不从实际出发,不能正确执行政策。党内生活不够健康,使下情不能上达是个很大的问题。此外党内还有许多问题,如党政党社关系、干部民主作风、监察工作以及教育提高干部等,都要予以解决。中南小组在讨论工作条例(草案)第三部分(生产大队问题)时,认为实行四固定“一般至少十年不变”这个规定太死了,可否改为“这一制度在相当的时期内不变”;包产问题最好规定包产的时间,可以一年一包,也可以两三年一包;对于如何发挥生产队的积极性,扩大生产队的自主权,充分利用资源,合理使用劳力,放手经营多种零星副业,是一个极重大的政策性问题。在工作条例上要强调一下。毛泽东还对《华东几个同志关于当前农村人民公社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的意见》作了批示:“此件写得很好,印发各同志研究。讨论公社条例问题时,请认真考虑这些意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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