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李晓伟 通讯员赵延峰 韩好菲)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价格监管工作,防止出现商品价格异常波动和市场价格违法行为,市物价办及时部署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工作,对辖区内商超、药店等重点场所的生活必需品、节日消费品等商品进行节前价格巡查,确保“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稳定,营造良好的节日消费环境。
该办重点关注“双节”期间消费集中的“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火炉子”等民生消费领域的米面油菜肉蛋奶、地方特色食品价格走势。同时密切关注强雨雪冰冻寒潮天气对煤电油气价格波动影响和寒冷天气导致感冒发热等药品价格变化。近期,该办共出动价格执法人员80余人次,对我市部分商超、药店等经营场所的民生必需品和感冒发烧类药品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自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对不规范的价格行为要求立即责令整改。
“双节”期间,消费较为集中,该办将持续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充分利用提醒告诫、执法检查等多种措施,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如遇到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或0375—6612358热线电话投诉举报,市物价办将做到及时受理、快速处置,依法处理“双节”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化解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