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法律监督基层联络员颁发聘书
为更好地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今年以来,市检察院经过积极探索,在积累大量实践经验的基础上,11月15日在米庙镇建立了法律监督基层联络站。
“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党的二十大报告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指明了方向,也为新时代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打开了一扇畅通百姓的沟通“门”,架起了一座检察机关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市检察院在米庙镇建立法律监督基层联络站,是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有效畅通和拓宽检察机关倾听人民群众意见、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为郭大伟、李秋杰、马亚洲、王进京、张曼曼5名法律监督基层联络员颁发了聘书,希望联络员能够活跃在基层,通过宣传检察工作、收集各类问题线索,化解矛盾纠纷,让检察触角在基层动起来、检民沟通快起来,真正将乡村振兴纳入社会治理大格局。
据了解,法律监督基层联络员由辖区内具有较高群众威望和较强解决矛盾能力的人大代表、“一贤三老”(乡贤、老教师、老战士、老干部)担任,通过联络员作为基层法律监督的前端触角,便于检察机关全面履行立案监督、民事支持起诉、行政实质性化解、公益诉讼监督、未成年人保护监督、法治宣传、社情民意调查等工作。
“今天我又有了一个新的身份。担任法律监督基层联络员既是一种光荣,更是一种责任。我会认真履职,用心倾听民意民情,畅通百姓反映渠道,为解决基层纠纷贡献力量。”联络员、米庙镇石槽王村党支部书记张曼曼说。其他联络员也分别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对基层矛盾纠纷的了解分别发言,并表示法律监督基层联络站为群众开辟了诉求反映渠道,使老百姓切身感受到了“检察为民办实事”的初心。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和基层联络站的协同配合,依托法律监督基层联络站这个抓手,将支持起诉、司法救助、老弱妇幼残权益司法保护等为民实事抓得更实,通过聚焦基层社会治理难点、堵点、痛点,发挥法律监督基层联络站的桥梁纽带作用,将新时代检察干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进“三零”创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枫”景画卷书写得更好,努力将基层法律监督联络站打造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汝州检察样板。
融媒体中心记者李浩然
通讯员郭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