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宋乐义通讯员杭高博)9月1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环境执法人员先后来到河南中原塑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大鹏塑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对辖区内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环保台账记录,以及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耗材更换、危废贮存管理等工作开展帮扶检查。
当天,汝州分局召开污染防治工作会议,通报了PM值、臭氧及优良天数等数据指标,要求环境执法人员按照汝州市环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围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核心,进一步强化工业源、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
要求明确重点,紧盯企业污染源,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工作进行再排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依法处置并推动整改,确保有检查、有整改、有反馈。环境监控中心、监测站对企业在线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及时整改。要及时根据环境监测结果和环境气象因素指导大气污染防治。要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强化部门联动,切实减轻臭氧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要主动担当负责,想方设法、全力以赴推进各项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