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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47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8-29

缴社保费警惕“补缴社保”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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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QQ、抖音等各类社交媒体和短视频平台上存在许多关于补缴社保费的虚假信息,例如“灵活就业转职工社保,每月只缴300元,女士可享50岁退休”“直接办退休,马上开始领钱,提前13年领退休工资”等,各类打着补缴社保费旗号的诈骗手段层出不穷。社保,可以说是广大劳动者的“兜底保障”,因此这类消息均为谣言,广大群众要不信谣、不传谣,谨防上当受骗,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随着我国的社保制度越发完善,社保待遇越来越好,群众的参保意识也在不断加强。社保涉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方面,是劳动者最为重要的一项保障措施。根据国家规定,劳动者想获得社保待遇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而缴纳社保费就是条件之一。但部分群众可能因个别原因无法缴纳社保费,或缴纳年限不足想进行补缴,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声称可以协助补缴社保的机构。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才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即通过中介机构或公司“挂靠”等方式缴纳、补缴社保费,都是违法的。这样的业务不受法律保护,该业务也不可能被登记在公司经营范围内。所以,广大群众千万不要轻信任何“代办补缴社会保险费”“无材料补缴社会保险费”“无风险补缴社会保险费”等的广告或传言,其承诺补缴社保费的行为均为违法行为。

群众若想通过“挂靠”中介机构或公司缴纳社保的,除要自行承担全部的社保费用外,还需额外支付一笔“挂靠费”或“服务费”。但社保局办理社保费用业务,是不收取任何手续费用的。而且,根据法律规定,因劳动者与单位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其无法享受社保相关待遇。若碰上中介机构或挂靠公司卷款跑路,群众更是欲哭无泪。

更有,因不符合《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即使“办理成功”,若劳动者明知其不符合社保费补缴条件,或受中介介绍或个人引诱办理社保费补缴的,其补缴的社保费视为无效,将予以清退,涉及已经领取养老保险的,其多领的养老待遇也将由有关部门负责追回。若存在虚构劳动关系等行为的,情节严重者还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由国家税务部门征收,从未委托任何公司、个人代办,也不存在名额限制等情况。根据国家和我省现行社会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应当按缴费年度缴纳,不存在所谓的“一次性补缴15年的新规”。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办理社保相关业务前最好先了解相关政策,或到社保局先行咨询,切勿轻信中介机构,以免陷入“补缴社保骗局”,最终得不偿失。融媒体中心记者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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