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通讯员王屹峰)近日,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人焦某正在认真清点案款,经核对数额无误,成功结案。
焦某申请执行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迟迟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执行干警邢中方查到被执行人下落后,果断对其采取拘传措施。被执行人王某迫于法律威严履行了部分义务,当即还款4万元,并将本人出资以他人名义购买的车辆,交付法院扣押查封,并承诺按约定期限偿还剩余欠款。
约定期满后,被执行人未履行剩余欠款,执行干警决定对其扣押车辆进行评估、拍卖,以抵偿该案款。王某收到评估拍卖通知后,立即联系执行干警请求暂缓拍卖,并表示愿意筹措款项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在执行局办公室,在执行干警长达5个小时的耐心释法明理下,双方就还款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当场通过现金和转账方式将剩余案款清偿完毕。
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拍卖,是法院执行工作中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本案虽然不是以拍卖成交后履行案款的方式结案,但通过司法拍卖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寻找解决办法,最终达成协议,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