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通讯员任柯)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速裁团队两名干警着便装,赶到被告张某所住小区附近的马路边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完善了调解协议。
据了解,杨某、张某夫妇为购买汝州市某小区住宅在某银行按揭贷款30余万元,因未按期足额偿还相应款项,该银行将夫妇二人诉至法院。汝州市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法官康可可受理案件后,及时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开庭之日,某银行代理人、杨某到庭参加诉讼。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利益,康可可联系到被告张某,询问未到庭原因,在得知张某因子女年幼需要照顾,无法到庭应诉后,决定尝试远程调解。经过多轮沟通,各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并达成初步调解意见,因张某不便操作手机,法官最终决定安排工作人员到张某住所附近现场签字(如上图)。
看似一件很简单的调解案件,反映的却是法官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深刻诠释,是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具体举措,正如该案,马路边签字,“签”出的不仅是公平正义,还有法官的担当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今后,汝州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人民法院为人民的立场,充分探索并利用“云上法庭”“微信庭审”等网络平台,用便民、利民的方式审理案件,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着力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