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月26日审议通过。
决定免去:
赵宪正汝州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赵宪正、连红昌为汝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张丽丽、薛国政、孙焦柳、沈涛为汝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汝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