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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37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8-15

市公安交警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

平安出行佩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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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郭营战)交通安全关系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平安汝州、文明汝州建设,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从8月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牌戴盔”专项整治行动。市公安交警大队向全体市民发出“平安出行佩戴头盔”倡议书。

戴好安全头盔,保护生命安全。在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伤亡案例中,绝大部分是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或安全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致使颅脑损伤引起。在头部受到撞击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有效降低交通事故伤亡率,是骑乘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遵守交通规则,倡导文明风尚。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上好牌证、戴好头盔”,自觉做到安全文明驾驶,不抢道、不逆行、不闯红灯,不在机动车道行驶,安全行车、文明出行。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要积极劝阻、及时纠正、敢于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为构建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和文明和谐的人文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尽到监管责任,积极宣传劝导。文明交通和事故预防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广大市民在做到自身佩戴安全头盔的同时,要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保证儿童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严禁骑行摩托车、电动车出行。劝导身边人,安全是第一。

据了解,为切实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降低交通事故伤亡率,从8月9日起,汝州交警在市区主要路口设立执勤点进行头盔佩戴教育劝导工作,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上牌及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采取原路劝返、举牌拍照曝光、协助执勤20分钟等方式进行教育劝导,多措并举切实提升广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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