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晓伟 通讯员王丹涛)记者日前获悉,我市今年春节年货临时摊点经营范围、设置区域等已划定。
经营范围:新年春联、糖果干货、灯笼、玩具及熟食等,现场加工类及小吃等其他商品禁止进入年货临时摊点售卖。
设置区域:汝州剧院广场(南起财政局路口,北至公交站牌,两侧道牙以上及剧院广场全部)。煤山公园西门外(北起广成路向南20米,南至富民二街路口,东侧道牙以上)。朝阳路(西起风穴路向东20米,东至建兴街路口,南侧道牙以上)。向阳路(西起风穴路,向东100米,两侧道牙以上)。城垣南路(北起文峰游园南界,南至万基名家东门,两侧道牙以上)。双拥路(荣欣市场门口东侧道牙以上)。
设置时限:2018年2月5日(农历十二月二十)至3月3日(农历正月十六),2018年3月4日(农历正月十七)早上8点前,所有摊点必须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