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空题(共60题,每题0.5分)
1.见义勇为是培育、践行()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2.见义勇为是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的重要内容。
3.《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简称《条例》)从()年()月()日起施行。
4.《汝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试行)》从()起开始实行。
5.对见义勇为工作者提出的“六字”要求是()、()、()、()、()、()。
6.见义勇为协会的工作理念、作风是“信念坚定、忠诚担当、()、规范高效、勤廉务实、争创一流”。
7.见义勇为工作整体上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监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主管和协会主办的含有政府行为的一项社会性工作。
8.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可以依照()制定对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办法。
9.汝州市见义勇为协会要实现的“双三有目标”,即见义勇为工作有人真抓、有人真管、有人真干会干;使见义勇为人员真正有()、有待遇、有()。
10.市见义勇为服务中心由汝州市()、汝州市()双重管理,人员使用、业务学习及日常管理由市见义勇为协会负责。
11.汝州市见义勇为工作要形成的“四大机制”,即组织协调机制、资金保障机制、()和高效运转机制。
12.汝州市现有省级见义勇为人员()人、平顶山市级见义勇为人员()人、汝州市本级见义勇为人员()人。
13.见义勇为人员的评审、确认工作接受()的指导和监督。
14.见义勇为表彰奖励要坚持以()为主、()为辅的原则。
15.举荐、申报确认见义勇为人员,一般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向确认评定机构提出,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6.对拟确认为见义勇为的,市见义勇为服务中心应当将见义勇为人员名单和主要事迹进行公示,公示期届满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确认,并颁发()证书。
17.按汝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对评为见义勇为先锋、勇士、志士的人员,分别奖励()、()、()奖金。
18.奖励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当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实行政府主导与()参与、()奖励与精神鼓励、抚恤优待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19.市见义勇为服务中心指导、受理和确认汝州市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行为的()、()和抚恤工作。
20.对见义勇为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原则上()评比表彰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提前或延期。
21.对拟确认为见义勇为的,评定委员会应当将见义勇为人员名单和主要事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2.村街(社区)见义勇为联络员及时发现并上报汝州市见义勇为情况。协助见义勇为工作站做好见义勇为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负责做好对有关见义勇为人员的()工作。
23.评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荐举、申报或者自行调查核实情况之日起()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意见;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至()日;需要以有关部门的处理、鉴定结论作为确认依据的,所需时间不计入确认期限。
24.评定委员会成员由()、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和()、政协委员、劳动模范、法律工作者等相关人员担任。
25.评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举荐、申报或者自行调查核实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意见;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至();需要以有关部门的处理、鉴定结论作为确认依据的,所需时间()确认期限。
26.上一级评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27.对事实不清、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举荐、申报,评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举荐、申报材料之日起(),一次性告知举荐人、申报人需要补齐的证明材料。
28.村级见义勇为联络员的使用、考核和任免由()工作站负责,报市见义勇为协会备案。
29.工作站长是()兼任的,非兼职务调整(任免)情况,其上级负责人事工作的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
30.切实抓好基层见义勇为信息宣传工作,疏通基层信息传递渠道。要在辖区企业和村、街建立(),聘请()。工作站,村、街联络员直接向市协会报送信息,反映情况。
31.凡是各乡(镇)、街道工作站上报的请示,必须交()登记,按程序阅处,经()批示后,有关科(室、中心)按照批示认真办理,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32.见义勇为基金会筹集和使用的见义勇为资金应当
(
),依法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的监督,每年向社会公布收入、支出情况。
33.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权益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在()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3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成立(),负责见义勇为的确认。评定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负责召集评定委员会会议。
3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各部门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日常事务由()办理。
3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障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
37.县级民政部门对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家庭致孤人员,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符合孤儿认定条件的,纳入(),按照相关标准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38.河南省辖市人民政府对事迹突出,在本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39.省人民政府对事迹突出,在本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对事迹突出,在本省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河南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并给予十五万元以上奖励。
40.表彰奖励应当()进行。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要求保密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41.见义勇为人员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应优先依法办理证照,有关费用依法给予()。
42.义务教育阶段,要将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适龄子女按照()的原则安排在()学校就读。
43.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机构要建立(),坚持()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救治。对急危重症的,要优先救治。
44.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入公办幼儿园,在同等条件下()。
45.医疗机构和有关单位对见义勇为受伤的人员,应当无条件组织救治,不得()或者()。
46.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正在实施见义勇为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援助;对受伤的人员,应当及时护送至医疗机构,并报告当地()。
47.在见义勇为发生现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的人员,必须履行职责或者义务,积极协助并予以救助。
48.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致使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人身遭受打击报复的,()应当及时依法予以严惩。
49.因见义勇为受伤的人员,在紧急救治期间的医疗费用,无人承担的,由()垫付;垫付医疗费用超过五十万元的,由()暂付。
50.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致残,符合视同工伤情形的,应当认定为()。
51.经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评定、省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伤亡人员,由省人民政府颁发特别奖金:牺牲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颁发()特别奖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根据伤残等级,颁发五十万元以上八十万元以下特别奖金。
52.对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遗属按照()享受相应待遇。
53.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由县级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向()申请相应的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
54.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应按有关规定纳入(),做到应保尽保;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申请相应的()。
55.()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
56.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57.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者、()者、坚定捍卫者。
58.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59.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中强调:“()是真聪明,()是真本领。()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出生产力,也出干部。”
60.“四个自信”,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二、判断题(共25题,每题1分)
1.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计入家庭收入,见义勇为人员所得奖金或者奖品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2.地方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
3.对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以及经济困难的家庭,教育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优先落实教育资助政策。()
4.对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家属按照《烈士褒扬条例》不享受相关待遇。()
5.因见义勇为受伤的人员,其健康状况不适合在原岗位工作的,用工单位应当为其调换合适的工作岗位;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6.对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凡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落实相应待遇;不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按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由民政部门评定伤残等级并落实相应待遇。()
7.举荐人、申报人对不予确认的书面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决定之日起二十日内,向上一级评定委员会申请复核。()
8.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误工、医疗期间,有工作单位的,其工资、奖金以及各类福利待遇一律不变;无工作单位的,由见义勇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日计算给予经济补助。()
9.县级人民政府对事迹突出,在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给予五万元以上奖励。()
10.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时发现见义勇为人员的,应当提请评定委员会确认。()
11.见义勇为行为人及其近亲属或者其他知情人不可以申报见义勇为人员。()
12.对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公办幼儿园应当优先接收。()
13.因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安全或者其他情况需要保密的,可以不予公示。()
14.因见义勇为受伤的人员,在紧急救治期间的医疗费用,无人承担的,由医疗机构垫付;垫付医疗费用超过三十万元的,由市财政暂付。()
15.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误工、医疗期间,有工作单位的,其工资、奖金以及各类福利待遇一律不变。()
16.市见义勇为协会对事迹突出,在本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汝州市见义勇为先锋”荣誉称号,并给予三万元以上奖励。()
17.对见义勇为行为认为比较困难的,必要时,评定委员会可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收集证明材料。()
18.对事迹一般,在本市一定范围有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汝州市见义勇为志士’荣誉称号,并给予五千元金额以上奖励。()
19.对已落实伤亡抚恤补助政策的,原则上可以发放两次物质奖励。()
20.属于视同工伤情形的,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本人40个月工资的遗属特别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有关规定支付,遗属特别补助金由当地财政部门安排,民政部门发放。()
21.县级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安机关,负责见义勇为的受理、调查、取证、核实等具体工作。()
22.协会所有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一般不予借支公款,因特殊情况必须借支时,在财务有力支付的情况下,方可付给。()
23.市协会办公室对各部门信息上报及被采用情况要及时予以登记,每半年通报一次。()
24.对事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举荐、申报,评定委员会应当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
25.对不确认为见义勇为的,评定委员会应当作出不予确认的书面决定,并通知举荐人、申报人。()
三、简答题(共15题,每题3分)
1.什么是见义勇为?
2.“两个维护”是指什么?
3.党的“二十大”报告的主题是什么?
4.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政策措施有哪些?
5.请您写出15个以上汝州市见义勇为人员的名字(目前共有24名)。
6.汝州市荣获河南省第十五届见义勇为模范的人员是谁?他们的主要事迹是什么?
7.哪些行为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
8.对弄虚作假,骗取见义勇为奖励的如何处理?
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哪些单项或者多项奖励?
10.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引起的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等费用,由侵权人依法承担。无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无力承担的,按照哪些规定支付前款所列费用?
11.《大事记》的记录范围是哪些?
12.在实践中,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仍存在哪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13.在见义勇为工作中,个人创先争优的基本条件、要求有哪些?
14.在见义勇为工作中,各单位创先争优的基本条件、要求有哪些?
15.在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表彰工作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哪些行为将会被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党的“二十大”报告、河南省见义勇为工作条例、汝州市见义勇为工作实施办法、汝州市见义勇为工作职责、制度等内容、要求,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助力文明汝州、平安汝州建设,决定在全市开展“见义勇为知识应知应会百题竞赛”。全市各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辖区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
答题时间为公布之日起后延6周,届时,答卷由单位统一收交送到汝州市文明办(地址:电商大厦631电话:3330157)。竞赛评委会将及时组织有关领导、专业人士评卷,评卷试行百分制。本次奖项设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组织优秀奖。
奖项设立:
一等奖:成绩排名前三名,奖金分别为500元、400元、300元。或同等价值的物品。
二等奖:成绩排名第四至第八名(共五人),奖金各200元。或同等价值的物品。
三等奖:成绩排名第九至第二十三名(共十五人),奖金各100元。或同等价值的物品。
鼓励奖:20名左右,奖金各50元。或同等价值的物品。
组织优秀奖:10名,颁发奖牌及奖杯。
评委:
由有关单位的领导及相关专业人士组成。汝州市文明办办公室汝州市见义勇为协会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