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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15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7-14

巡察整改提速“透明”监督星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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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党组织的关怀,今后我将一如既往支持和配合市直工委的各项工作,永远知党恩、跟党走,做党员群众正确舆论宣传的风向标。”近日,市人防办困难党员刘中亚接受慰问救济后感激地说。

这是市直工委在市直各单位开展的慰问困难党员活动,此前,各单位已经按照要求将救济情况予以公示出来,主动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让困难党员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组织的温暖,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这也是市直工委根据巡察“良方”提质效的一个缩影。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安排部署,6月7日起,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直工委开展为期45天的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与被巡察单位“同题共答”的工作理念,不断探索巡察监督新路径。通过暗访体验、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把脉市直工委政治生态,发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还需规范,为困难党员发放慰问金等情况还需精准把握。

“党的建设是抓好各项工作的根本,是我们党永远保持生命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抓手,决不能有所弱化。”巡察组对党员发展、困难党员救助等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关键点,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

收到整改意见后,市直工委迅速行动,有针对性地推动问题解决。下发了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关于申报党员慰问救济金的通知》,将市委组织部的通知精神传达给每一名共产党员,特别是退休的老党员,提高党员知晓度,强化自主申报,并要求党务干部提高服务意识,主动与家庭困难、有重病、大病的党员联系,制定慰问金发放条件,帮助申报。同时,夯实责任,明确分工,坚持“谁记录、谁负责、谁签字”原则,按照“一事一记、一步一审”的要求,开会研究讨论,要求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经办人、领取人等一一签字落实,会后公示,做到精准掌握慰问金发放党员情况,落实事后抽查审核监督。针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每年要进行专项检查,每季度抽查一次,建立抽查检查问题台账,确保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范,并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与“两优一先”评定挂钩。

整改有行动,效果看得见。“接到通知后,我校领导高度重视,马上安排与单位符合要求的困难党员联系,帮助解释通知要求和申报,并把结果张贴公开墙公示,这次的慰问金发放更加阳光透明了。”市委党校党务专干焦亚琼说。

此外,市直工委按照巡察组要求,排查发展党员工作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模范机关的重大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激发党建活力。建立党务干部———市直工委单线对接制度,工委人员不与入党者直接联系,减少利益牵扯,从根本上杜绝“吃拿卡要”,规避党员发展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不断推动清廉机关常态长效。同时,严格落实“双推、双评、三全程”要求,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坚持“谁主办、谁记录、谁主办、谁签字”原则、“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以及“全程公示、全程记实、全程责任追究”相关要求,对发展党员工作每个环节的情况进行详细记载,贯穿入党始终,做到公开公正,经得住时间的考验。

“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对党组织而言,党务公开能够扩大群众的知情权,提高党组织的决策水平,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对党员群众而言,党务公开调动了每一名党员、群众参与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今后,我们将党务公开做到制度化,提高工作透明度,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让党员群众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市直工委书记史蕴帆表示。

融媒体中心记者刚鑫雨

通讯员李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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