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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10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7-07

汝州交警曝光五起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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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郭营战)道路运输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大型车辆运输更是重中之重,由于车身高大有视觉盲区,而且整车质量重惯性大,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市公安交警大队近日公开曝光5起发生在我市的大型车辆典型案例,以警示广大大型车辆驾驶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守法驾车,文明行车。

6月10日16时许,在王寨乡牛庄村路段,陈某驾驶拖拉机由南向东转弯时,与潘某由西向东驾驶车牌豫DL***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致陈某受伤、两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6月10日20时许,喻某驾驶车牌号为豫A6***M的重型货车,沿237省道由南向西行驶至杨楼镇渠庄村路段,因操作不当,刮撞电线及电线杆,致路边电线杆、电线、树木及周边棚户受损。

6月11日16时许,在广成路西路巨龙淀粉厂门口路段,李某璐驾驶两轮电动车由北向南行驶时,

与李某驾驶停放在道路西侧的鲁UM***8号重型货车发生碰撞,致李某璐受伤,车辆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6月11日18时许,在梦想大道板长庄路口,杨某驾驶豫DP***B号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时,与同向行驶高某驾驶的豫B2***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致车辆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6月13日13时许,在小屯镇山王村路段,张某驾驶车牌豫D9***3号小型普通客车由北向南行驶时,与由南向北韩某驾驶的车牌豫D***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致豫D9***3小型普通客车乘车人杨某受伤、两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市公安交警大队提醒,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导致的,特别是大型车辆,盲区会更多,我们要知道这些盲区在哪里,然后尽量避开。车头到驾驶室后方约2米长、1.5米宽的范围,为前方盲区;货箱末端至驾驶室末端位置,距离货车宽度1.5米范围,为右侧盲区,而且货箱越大盲区越大;左侧盲区在车辆货箱尾部附近,相对右侧盲区而言要小一点;正后方全是盲区。

针对上述盲区,大型车辆驾驶人在起步、转弯、倒车时要仔细观察;在转弯过程中,降低车速,提前打开转向灯或鸣笛提醒,转弯时尽量转大弯,主动减速或停车观察,切不可争道抢行。机动车驾驶人与行人一定要注意和货车保持5米以上的横向距离,切不可在大货车前方行驶或停车。不要在货车两侧盲区并排前行,不要紧跟在货车之后。应尽量远离正在转弯或准备转弯的大货车,不要和大货车同时进路口,不要加速企图从转弯的货车车头前抢行,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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